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501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统一行使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云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00%,细颗粒物(PM2.5)为23微克/立方米,截至目前全年未发生重污染天气;2024年澜沧江嘎旧国控断面达II类水质标准以上,罗闸河国控断面达Ⅲ类水质标准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率达100%。
2.积极参加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大练兵活动,执法业务能力水平得到全面提升。2024年以来累计现场执法检查2100多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720多家次,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其中下达处罚决定5件,处理各类生态环境投诉纠纷73件。
3.结合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能力,完成56项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并于2024年1月31日取得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024年9月14日通过省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目前各项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组织监测人员积极参加临沧市第二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其中2人获得个人二等奖,2人获得个人三等奖;按照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上半年监督性监测任务,出具监测报告24份。
4.切实加大《云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及系列重要配套措施的落实力度,全县已累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2个、市级生态村(社区)191个、省级绿色学校5所、市级绿色学校11所、县级绿色学校9所、省级绿色社区3个、省级绿色小区1个、县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
5.严格依法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024年以来共启动办理1件,共涉及20万元投入到受损生态环境修复,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
6.优化服务,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推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机制。2024年以来,共完成登记表备案16个,服务企业完成报告表(书)申报并通市级审批9个。
7.以排污许可证作为强化排污企业环境管理的重要抓手,全面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定量化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促进环境质量改善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排污许可证办理 354 户。
8.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开展源头治理,制定了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排查,联合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并配合县住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检查建筑施工工地个21家次,餐饮行业761家次,督促389家餐饮行业完成油烟净化治理,检查并关停5家采石场。
9.全面开展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现场核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并组成6个现场核查工作组,对191个村委会(社区)、1892个自然村开展全覆盖实地核查。2024年以来,已完成5个轮次排查、核查工作,并结合实际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核查记录卡150份;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核查记录卡22份;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核查调查问卷984份。并结合市级核查和县级自查以及再排查再核实工作,目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40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1408个,根据2024年10月份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显示,2024年云县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3.3%(目前相关数据省级正在审核中);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涉危险废物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尾矿库管理,并对排查出的企业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指导各相关排污单位完成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注册、系统申报等工作,联合县卫健局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单位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年内未发现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2个: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均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与去年一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94.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56万元,占总收入的87.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3.04万元,占总收入的12.28%。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4.53万元,下降30.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5.48万元,下降32.0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和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都已完工,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19.06万元,下降20.69%。减少的原因:县财政拨入的项目及项目资金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9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60万元,占总支出的84.36%;项目支出93.00万元,占总支出的15.6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4.33万元,下降30.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84万元,增长11.53%;项目支出减少316.16万元,下降77.27%;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分析:1.每年五险一金基数测算,公务员正常晋升及事业人员职称晋升等,在职人员五险一金及工资支出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2.2020年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和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已完工,项目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1.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1%。
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7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4.16元,同比减少91.45%,无基本建设项目类别的支出。主要原因分析:部分项目已完工,项目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
1.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2.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经费支出。
3.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办公、差旅、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正常运转。
4.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晋查第一阶段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2%。与上年相比减少245.49万元,下降32.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和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都已完工,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6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44万元,同比上升1.07%。。主要原因24年养老保险基数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462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完成年初预算的94.30%。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50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4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2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万元,同比增长0.47%。主要原因是24年事业医疗保险基数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3.8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8%。主要用于2110101 行政运行378.81万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1.46万元,同比降低37.80%。主要原因大气、水体、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1.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4万元,同比增长9.12%。主要原因24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故应交数有所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6.3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1万元,下降22.32%。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5.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92%,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9.0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单位公车管理制度规定用车,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24%,完成年初预算的64.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36.00%。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减少。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1万元,下降22.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3%,比上年同期减少1.26万元,同比19.0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单位公车管理制度规定用车,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0%,比上年同期减少0.54万元,同比下降36.00%,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4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6.18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工会费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资产总额315.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4.20万元,固定资产31.2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0.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完工后移交给相关部门。2024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2024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93万元,共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5万元,支出35万元,支出率100%;县级财政实拨项目资金58万元,支出58万元,支出率100%。年初制定与单位职能职责相符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指标明确。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