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索引号
lcs_sthjj/2025-00125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22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浏览:615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601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属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参与审查各类专业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2.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4.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县上有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意见。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医疗废物和全县工业污染源等各类污染治理(处置)设施的营运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以及县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参与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县城和主要河流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永德县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速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测监管执法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年内执法大队持续深入实施全员执法行动,重点组织开展了制糖、机动车检测机构、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牲畜屠宰、石灰和石膏制造、肉牛养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填写《临沧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执法检查表》,进行危险废物排查,通过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台账建立和申报登记情况、危险废物贮存情况、标识设置情况、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等开展排查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存在问题的汽修行业企业要求限期整改。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随机抽查“两库”,在“云南省移动执法系统”双随机管理平台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扎实开展抽查工作;配合开展案卷评查,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内容,积极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低碳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会同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册,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临沧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行政处罚案件中排查案件线索,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核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持续抓好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导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受理查办生态环境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严格企业信息公开,履行好相关职责,及时披露本年度相关环境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贯彻落实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有2个下属单位,分别是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均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2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我单位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6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的离退休人员、无学生人数。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3)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9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2.17万元,占总收入的99.36%;其他收入5.12万元,占总收入的0.64%。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39.91万元,下降44.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5.91万元,下降42.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环保专项补助存量资金防还)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属2022年开工建设项目,2024年初指标结转344.31万元,较2023年初指标结转1282万元,减少937.69万元,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54.00万元,下降91.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级财政财力困难,年初预算县级项目资金均未拨付,开展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所需经费均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故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1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04万元,占总支出的51.44%;项目支出394.67万元,占总支出的48.5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1.79万元,下降42.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2万元,下降2.79%;项目支出减少599.77万元,下降60.3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环保专项补助存量资金防还)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2024年支付项目资金344.31万元,较2023年支付项目资金937.69万元,减少593.38万元,故本年度预算执行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8.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1.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7%。人均基本支出17.4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4.67万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9.75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监测、监管工作。

2.追加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经费5.1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环境监察监测业务、队伍的能力建设。

3.(中央环保专项补助存量资金防还)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经费344.31万元,主要用于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风险防控,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控与治理,巩固深化碧水保卫战成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7%。与上年相比减少587.71万元,下降42.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环保专项补助存量资金防还)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2024年支付项目资金344.31万元,较2023年支付项目资金937.69万元,减少593.38万元,故本年度预算执行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8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57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类)支出2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完成年初预算的94.1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4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7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8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6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

3.节能环保(类)支出69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7%。主要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317.56万元,2110302水体344.31万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4.94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年内下达上级项目资金、项目按实施进度付款。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完成年初预算的88.10%。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8.6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5.76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88.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下降10.14%。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接待费,“三公”经费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万元,决算为5.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37%,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3.96%。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0.6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46%,完成年初预算的5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40.54%。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下降10.14%。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接待费,“三公”经费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万元,决算为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比上年同期减少0.21万元,同比下降3.96%,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0%,比上年同期减少0.45万元,同比下降40.54%,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排环保督察、县域生态评价、交叉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79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县域生态评价、交叉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6.63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08万元,下降13.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优化组合统筹安排环保督察、县域生态评价、交叉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尽量将不同工作揉和,同时开展进行,发挥最大工作效能,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节约单位机关运行支出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资产总额1444.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03万元,固定资产114.4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82.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生态局永德分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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