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公开
刘新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边境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及边境村村医待遇保障的建议》(编号:JY090005050079),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市人大相关建议办理任务后,我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办理任务及实施步骤,严格按照各阶段任务和工作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盯着抓的办理机制,凝聚主会办单位的办理合力,为办理事项有力推进、高效办理奠定基础。在办理过程中,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工作推进中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与各会办单位充分沟通,就办理答复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各会办单位结合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提供了宝贵意见和建议。2025年6月23日市卫生健康委与刘新萍代表进行对接沟通,将答复办理情况向刘新萍代表沟通汇报,获得人大代表认可,该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边境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落后、设施设备老化缺乏;二是关于边境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收入不高;三是关于边境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保障、目录管理仍需加强;四是关于边境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培训培养有待加强的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你提出我市边境村卫生室业务发展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中要点、针对性强、客观准确,对我们更好的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推动边境村卫生室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关于建议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临沧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国土面积2.4万平方公里,中缅边境临沧段国境线长290.79公里,有镇康、耿马、沧源3个县共10个乡镇、44个行政村(社区)与缅甸接壤。长期以来,边境沿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着沿边一线边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缓解边境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临沧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边境县乡村医疗服务工作,在巩固完善边境村卫生室建设、乡村医生人员队伍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探索,边境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有效落实。
(一)关于边境村卫生室基础建设的问题。近年来,3个边境县从完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着手,进一步实现了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3个边境县共有村卫生室250个,乡村医生533名;所有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所有乡村医生均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所有村卫生室配备听诊器、血压计、诊查床等必备设备,其中中心村卫生室23个,计划在年内实现心电图机配备全覆盖。所有村卫生室配有药品不少于80种,并按要求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药品。所有村卫生室在人员配备、房屋面积、设施设备、功能布局、药品配备等方面全部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得到了有效夯实。
(二)关于边境村乡村医生待遇水平的问题。我市乡村医生待遇保障主要为村医财政定额补助、基本药物补助、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酬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报酬、基本医疗收入及村医养老保障等组成。一是财政定额补助。省级补助500元/月/人(含200元必须用于购买养老保险),市级补助50元/月/人,县(区)补助在150元-950元/月/人之间。在省、市财政定额补助的基础上,部分县和机构积极探索,进一步提高了乡村医生补助水平。如沧源县按村卫生室辖区位置、工作艰苦程度等因素对村医补助资金划分等级,按照750元、850元、950元标准给予分类保障;镇康县勐捧卫生院自行筹措资金,每月给予乡村医生乡镇补助800元。二是基本药物补助。2011年起,国家建立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对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村卫生室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给予补偿,资金根据村医工作情况由县(区)、乡镇进行分配,重点对边境地区给予倾斜。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为99元且不低于45%的工作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乡村医生按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辖区管理对象提供基本公卫和家签服务后,经考核后获得劳动报酬。四是基本医疗收入。一般诊疗费由医疗保障部门按照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类型给予提供服务的乡村医生每次6元、7元和9元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五是乡村医生养老保障。2018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临沧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省级财政每月安排每名乡村医生200元,对乡村医生参保给予资金保障。2024年,边境3县528名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参保率99.06%。
(三)关于边境村卫生室用药拓展的问题。一是统一医共体内用药目录。各县(区)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县域疾病谱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实际用药情况,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为重点,定期组织用药需求评估,及时制定县域医共体内统一用药目录并建立健全用药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县乡村用药种类的有效衔接。二是规范拓展基层药品种类。通过组织常态化基层药品使用监测,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药监测分析,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根据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遴选配备循证证据充足、临床疗效显著、剂型规格适宜的药品,适当增加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品种,规范扩展药品种类,切实提升了患者用药可及性。
(四)关于边境村乡村医生培训培养的问题。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结合乡村医生自身特点和工作性质,持续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培训工作,先后开展了合理用药、中医药适宜技术、农村卫生人员等培训,共培训乡村医生22655人次;乡镇卫生院充分利用村医例会,跟班学习的方式累计培训5100余场次9万余人次;2020-2022年,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资金支持下,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临沧卫校举办了5期乡村医生职业技能培训班,累计培训乡村医生6289人次,主要培训医疗护理、疫病防控服务、婴幼儿照护、老年人照护、基本公卫服务等内容;2024年,充分利用云南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契机,实现了1954名乡村医生全员轮训全覆盖;选派150名乡村医生到上海参加“德技双馨”培训;连续6年组织市级相关专家,开展覆盖8县(区)的“送教上门”现场带教和培训,累计培训200余场次5900余人次。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2024年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555人,2005年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186人。通过一系列的帮扶指导、带教培训,全市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更加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相关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激励机制,持续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培养,努力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养老等保障水平,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刘新萍代表,再次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给予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推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