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6 09:28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102次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扣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聚焦群众关切,优化公开服务,提升公开质效。

在主动公开方面,围绕住房保障、城市更新、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房地产市场调控、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等重点领域。2025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工作动态50条、通知公告108条、党建工作1条、公开指南和目录2条、文件和解读4条、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12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栏目信息 2条,微信公众号平台信息243条。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材料等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及时更新有效信息、废止失效文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权威实用。

在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完善栏目分类导航,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拓展公开渠道,结合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公开格局,满足不同群体获取信息的需求。

在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和情况研判,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 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要求,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核心业务和群众高频关注事项,优化公开内容供给。

第二十条第( 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针对重大政策文件,同步发布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通过图文解读、 问答互动等形式,清晰说明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和实施要求,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执行效果。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定期公开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等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确保公开渠道统一规范、信息可查可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对收到的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处理,区分申请主体类别、申请内容性质,精准适用答复情形。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答复文书规范准确,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过程中,对复杂疑难申请加强内部会商研判,结合实际与申请人沟通核实需求,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有理有据,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 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群众期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对群众个性化信息需求的响应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视化、互动性解读方式运用不够充分,解读效果有待增强;三是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精细化程度不足,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检索功能和用户体验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聚焦群众关切和业务重点,细化公开目录,明确公

开重点,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主动预判群众信息需求,提前梳理公开内容;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表、短视频、在线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邀请业务骨干、专家学者参与解读,增强解读的通俗性和易懂性;三是提升平台运维水平,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调整,建立信息更新提醒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维护,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完善检索功能,提升用户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业务办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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