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lcs_zfcxjsj/2025-00098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16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办公室-沙赵燕 浏览:813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33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8号)《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编复〔2019〕4)《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及职责的批复》(编复〔20215,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能如下:

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规范城市、村镇建设,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等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项目+指标”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推动稳增长、增活力,全年实施项目361个、计划投资279.17亿元(其中,209个续建项目计划投资231.44亿元,152个新建项目计划投资47.73亿元),完成投资82.08亿元(续建项目完成投资65.33亿元,新建项目完成投资16.75亿元),实现了13469的工作态势。即: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7.67亿元、增速-3.04%、排名全省第1位,完成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53.05万平方米、增速-10.75%、排名全省第3位,完成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增速7.8%、排名全省第4位,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239.69亿元、增速18.65%、排名全省第6位,完成房地产业工资总额2.0591亿元、增速-0.2%、排名全省第9位,向上争取资金19.77亿元、同比增长96%。

(二)聚力“四好”建设,提升群众居住品质。牢牢抓住“安居”这个人民群众幸福的基点,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一是建设人民满意“好房子”。扎实推进2070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建的56个项目年内完成投资8.04亿元,其中:2024年新开工项目17个1841套。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共获得农发行授信额度17.43亿元,已发放贷款5.1亿元。已建成4137套、分配入住2578套,4000多个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得到解决。全年发放租赁补贴1907户,发放金额375.9万元。二是建设幸福安全“好小区”。在建的43个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2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个危旧房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年内完成投资8.75亿元,其中:2024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246户、城市危旧房改造41套。持续推进党建引领物业行业发展,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制定实施《临沧市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 推动“五个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成立1个市级物业行业委员会和8个县级物业行业委员会,全面推动“红色物业”示范点、“学习环境好、服务环境好、自治环境好、互助环境好、和睦环境好”住宅小区示范点建设,126家物业服务企业中,45个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35.71%,党的工作覆盖率76.985%,创建红色物业小区34个。三是建设完整共享“好社区”。把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理念贯穿到城市更新全过程,着力联动推进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老旧居住区“一老一小”设施,积极推动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深化“城管六进”工作机制,采取分片挂包的方式,累计进驻社区工作室(含执勤服务岗亭)46个、住宅小区792个,实现进驻社区、小区全覆盖。四是建设韧性宜居“好城区”。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加强城镇地下老旧管线、市政道路、停车场、两污设施、排水防涝等建设改造,年内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75.2公里、实施雨污分流改造82.5公里、供水管网125.1公里、燃气管网22.6公里、海绵城市1.9平方公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永德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相继完工投产运营,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800吨/日,云县、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正在开展桩基施工,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永德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投入试运行,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云县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正在加速推进。

(三)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围绕住房安全、农房功能、人居环境、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全面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狠抓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编制印发《临沧市现代宜居新农房图集》,深入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测和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过程监管,2024年实施的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3658户已全部竣工。二是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两污”设施短板,全市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和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96.65%、91.18%。三是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加快推进沧源自治县省级和凤庆县省级、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积极申报孟定边境小城镇建设试点。

(四)全力助企纾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措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着力抓好稳增长解难题优环境各项工作。一是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助企服务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多措并举,提振了市场信心,有效激活了房地产市场,临沧房地产主要指标名列全省前茅。坚决打好“保交楼、保交房、治烂尾”攻坚战,7个“保交楼”项目已100%交付,交房2495套;17个“保交房”项目1258套住房,已交付1246套,全省排名第1;22个烂尾楼项目已100%复工,已交房3595套;建立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送5个项目纳入“白名单”,获得银行授信额度4.53亿元,已发放贷款4.38亿元,融资落地率96.67%、全省排名第2位,有力促进金融与房地产业的良性循环。二是加快培育建筑业壮大补强。持续培育、活跃建筑市场主体,年内全市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净增319户,总数达5204户;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入库)净增15户,总数达192户。落实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增长的财政奖励措施,对已入库入统且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排名前10名的建筑企业每户奖励了7万元,对新增有等级资质且入库入统的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排名前10名的建筑企业,每户奖励了3万元。积极支持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建设业务,全市200个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中,本地建筑业企业中标项目88个(含联合体),中标金额53.94亿元、占比62.27%,同比大幅提升。认真落实《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2024年全市城镇新建绿色建筑面积83.33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49.38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23.86%。认真开展“安薪行动”“稳薪行动”,为1390名农民工解决被拖欠工资金额1755.68万元。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告知承诺等工作,年内全市审批工程建设项目551个、事项1440件,全流程审批时限27个工作日。

(五)树牢底线思维,促进安全和谐稳定突出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矛盾化解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重点,全力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污染问题和不正之风,严密防范各类风险,促进社会安全和谐稳定。一是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围绕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自建房、防水排涝、消防安全等重点,采取明查暗访、分片挂包、综合督导等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压实安全责任。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城镇燃气安全方面2602个问题已整改2584个,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起、罚款4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36万元。年内共查处质量安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基本程序建设等方面案件5405件、共处罚款327.87万元,其中市本级查处8件、共处罚款48.974万元。二是防范生态安全风险。围绕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采取加快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短板,健全制度机制、管好长远长效,加强运营管理、确保运行安全,加大执法监管、确保治污实效等方式,全力推进问题整改。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牵头整改的共4项已完成3项、正在整改1项。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牵头整改共9项,目前已完成整改5项、正在整改4项。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涉及牵头的13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防范整治不正之风。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纵深推进清廉住建建设“十大行动”和“小切口”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净化行业风气。开展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目前全市796个住宅小区已100%完成排查,发现存在违章搭建4463户,已整改2382户。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累计发现违规1291套,已整改1218套。排查发现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方面问题49个,已完成整改46个、整改率93.88%,累计解决逾期难交房3274套,整改商品房预售资金281万元。四是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对矛盾问题抓早、抓小,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落实化解责任。年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受理信访投诉举报案件815件,已化解775件,正在化解40件,信访案件化解率95.09%。认真做好调研、协商、答复等工作,较好完成17件(主办8件、协办9件)人大代表建议、18件(主办7件、协办1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六)强化党的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和清廉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着眼于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抓在平常,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和监督管理。紧盯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十大行动”,聚焦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公租房分配、物业服务管理、房屋质量安全监管、拖欠农民工工资、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建设管理等重点,“小切口”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严抓严管、常抓长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二是持续深化“12345”党建住建融合发展。全力抓实“贯穿一条主线、建设两个机关、突出三条标准、争创四个先进、建好五种住房”的“12345”机关党建工作,深化政治机关、模范机关和党建品牌建设,着力推动党建与住建融合促进,抓党建有力增强了党组织功能、提高了党员干部素质、提振了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了部门中心工作完成、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三是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落实“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和“谋定而动、经得住问、抓得具体、随时反馈、不找借口、我是临沧人”六个关键词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持续巩固深化“吃拿卡要、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讲规矩、混日子”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暨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常态化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问题分析研判,建强守好互联网思想舆论主阵地,抓好微信群、公众号、政府网站专栏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管控和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加大对经验做法和成效的总结提炼,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认真讲好住建故事。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局党组意识形态3个负面清单,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负面言论,坚决防范“低级红”“高级黑”,牢牢守住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临沧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建设科(临沧市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更新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办公室);

2.临沧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中心);

3.临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属3个事业单位不独立会计核算,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核算,不单独纳入2024年决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64人,其中: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编制内实有人员70人。其中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离休0人,退休25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43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0.35万元,占总收入的97.1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60万元,占总收入的2.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10.65万元,下降30.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82.26万元,下降32.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增加71.60万元,增长265.1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回勘察设计院应收账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43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47,占总支出的36.74%;项目支出2171.82,占总支出的63.2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和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43.01万元,下降32.3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1万元,下降0.2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639.89万元,下降43.0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1.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4.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53万元,占基本支出6.07%。人均基本支出18.0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1.8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0.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支出、新型城镇化支出、2023年至2025年城市体检评估、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及建筑垃圾消纳厂建设、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2023年结转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支出。

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金旭之光、市一中片区)建设项目支出。

第六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26.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金旭之光)建设项目室内环境监测费和2025年城市体检及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服务费。

农村危房改造支出934.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本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9%。与上年相比减少1582.26元,下降32.14%完成年初预算的235.1%减少的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经费、遗属补助、抚恤金以及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8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离休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人员增加。

3.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临沧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为2023年结转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4.城乡社区(类)支出136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4%,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5%。主要用于工资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支出、新型城镇化支出、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单位自有资金(原勘察设计院应收账款)项目。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2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1%,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7%。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人员变动。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万元,决算为10.8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20.59%。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7.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0万元,下降27.18%。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下县区检查次数,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决算为3.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20.59%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下县区检查次数,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2.80万元,同比下降27.18%,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下县区检查次数,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30万元,决算为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与上年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推动城镇化建设、安全生产检查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上级调研、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5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76.53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8.25万元,下降9.73%,主要原因是在职退休1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支出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资产总额36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12万元,固定资产171.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6.1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38.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依照计划管理使用资金,整体支出对保障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2024年度部门绩效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部分工作涉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不予公开,公开数据与财政部门批复数据有出入,如需查询,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申请查询。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33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