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思想根基。
1.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将其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局务会、干部职工会学习重点和普法宣传核心。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调研研讨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制度创新、提升治理能力的理念思路与实践成效。
2.加强法规研习。先后于2025年2月、7月两次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利用每周五下午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法律与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与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完成执法人员60学时全员轮训,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法治住建”。
1.完善政策法规。围绕中心工作,推动出台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临沧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沧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临政发〔2025〕2号)后,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发布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制定《进一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5条措施》;聚焦城市防洪排涝,制定《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工作机制细则(试行)》;聚焦住宅小区违建治理,制定《临沧市住宅小区违章搭建管控正负面清单》《临沧市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工作机制》,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营造法治氛围。将普法作为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依托“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及“送法进工地”等活动载体,扎实开展住建领域法规政策宣传普及,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1.完善监督制度。印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要求,着力提升全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2.强化“两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积极应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实时录入共享。2025年,我局办结的11宗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录入平台。案件办理中未发现需移交公安机关的犯罪线索。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1.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住建部令第55号),依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履职,确保办案流程规范,杜绝简单粗暴、野蛮、过度、机械、逐利等不当执法行为。加强城管执法协管人员教育管理监督。
2.优化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721”工作法(70%服务、20%管理、10%执法),聚焦群众关切,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对符合“首违不罚”情形者,灵活运用教育、劝导、告诫等柔性方式。对涉及工程质量、燃气、自建房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管严查严处。加强行政处罚全过程监督指导,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做到规范文明、有温度执法。规范涉企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执法等机制,建立联合监管事项清单,推动监管信息共享。2025年,全市住建领域查处案件1294件(简易程序1138件,一般程序146件),处罚款269.399万元。其中:生态环境处罚5.35万元,质量安全52.4万元,城市管理73.567万元,工程建设100.92万元,其他37.162万元。
3.强化源头治理。对工程质量、预拌混凝土质量、施工安全、扬尘治理、工地食品安全、城镇燃气、城市供水、海绵城市、防洪排涝、地质灾害、建筑垃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房屋安全、住宅小区违建整治、消防安全(含历史文化名镇村和传统村落)、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十九个重点领域,开展同步督导检查,实施全覆盖、台账式管理。对隐患问题实行分类处置: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依法查处。
4.深化队伍建设。巩固深化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深入推进“城管六进”(进社区、住宅小区、夜市、校园周边、医院、超市周边),推动管理服务重心下沉,精准掌握并快速化解突出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矛盾。
(五)优化政务服务,促进公平竞争。
1.落实权责清单。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对国家、省统一制定的主管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予以落实,并在局网站公布。同步公布市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经梳理,市住建局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许可17项(全市住建系统共29项,县区实施12项)、行政处罚253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2项、其它行政职权9项。工作中严格依清单加强监管与服务。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重点对房地产、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城市建设等领域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进行严格审查,有效预防和纠正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在建筑市场、招投标、房地产领域开展清理排查,全面清查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环节和隐性门槛,确保各类所有制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
(六)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
围绕房地产、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招投标、安全生产、质量监管、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信访矛盾集中领域,开展住建系统信访投诉举报及矛盾隐患大排查。强化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协商、调解、疏导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截至报告期,全市住建领域共受理信访投诉举报案件1141件,已化解1111件,正在化解30件,化解率达97.37%。
(七)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2025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责任主体、年度重点及宣传措施。结合住建实际,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党纪法规,深入宣传与住建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如“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单位电子屏、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宣传文章、案例解读、法律顾问讲座等),并扎实开展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物业、进小区”活动,面向建筑工人、务工人员及市场主体精准普法。全年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00余份。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5年,局党组书记严格依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尊法学法。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会、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程。带头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园林绿化、燃气管理、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法规,以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二)全面履职尽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从严监督管理。制定《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1条负面清单》,要求破除特权思想,做到“三个不能”,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制定《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常态化整治“吃拿卡要、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讲规矩、混日子”问题,要求干部职工做到“五忌”(忌贪、欲、奢、假、赌),持续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结合纪检监察案例通报,及时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党组书记讲授廉政党课2次(93人次参学),组织警示教育活动4次(153人次参学),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特色亮点
制度创新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出台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聚焦城镇燃气安全、招标投标规范、农房安全监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关键领域,创新制定并实施如“1262”联动机制、正负面清单、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等特色制度机制。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覆盖住建全领域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规范了行业秩序,提升了治理效能,成为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亮点。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6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法治住建”目标,深化普法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服务与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围绕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城镇燃气安全、城市精细化管理、招标投标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优化、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推动高质量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以良法促善治。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完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快以政务诚信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三)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行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挖行业资源,创新普法形式载体。对内强化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对外持续开展精准化、分众化法治宣传,加大住建领域普法深度和广度。
(五)坚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