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立临沧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的公告
日期:2026-04-12 12:41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155次 字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号)及《临沧市配售型保障性租房管理办法》,为摸清我市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现将建立临沧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定义

指政府提供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通过新建或收购等方式筹集,限定配售对象、户型面积、配售价格、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封闭配售的保障性住房。

二、申购条件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主申请人拥有申请地城镇户籍,或者在临沧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稳定就业常住人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市引进人才;三是在临沧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入选临沧市“兴临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户籍、住房、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制,可优先进行配售选房。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时间

自2026年4月14日起,临沧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开始常态化开放申请。

(二)申请方式。访问临沧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网址http://lhk.mohurdic.org.cn/1061801#/home)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

 

图片2.jpg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临沧市申请入库实行承诺制。申请家庭承诺符合临沧市保障对象条件,并按照申请类别提交户籍信息、社保信息、婚姻信息、住房信息、工作信息等申请材料。

2.审核与公示。申请家庭提交申报资料后,根据申请家庭选择的意向区域,由意向区域所属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审核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本地申请条件。审核通过后,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在临沧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纳入轮候库。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临沧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排队轮候。轮候家庭可根据信息的变化情况,申请数据更新。

四、注意事项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坚持以需定建(购)原则。临沧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主要用于摸清我市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由各县(区)结合住房需求和属地经济能力、房地产市场情况等确定是否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待县(区)有具体项目配售时再按配售方案安排配售。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不得设定除购房贷款担保外的抵押权,购房家庭不得向第三人进行转让。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与回购价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现房销售,价格按照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不超过建安成本的5%)的原则测算确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住房折旧确定,住房折旧按每年1%的折旧率予以核减,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返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余额。

(四)退出机制。封闭持有期为5年,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原则上可以提出申请,满足回购条件的,由运营机构及时纳入配售房源库,意向家庭申购后,组织回购并再次配售。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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