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县政规〔2024〕1 号)文件精神,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需求,现将云州新城第16栋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权单位及主管部门
(一)产权单位: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
(二)主管部门: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报名方式
可以家庭、个人、单位整体配租等方式申请。主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每个家庭或单身人士仅可申请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家庭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其配偶列为共同申请人,不带父母和子女。
(二)个人申请:未婚、不带子女的离异或丧偶人员,以及独自在云县就业或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个人名义申请。
(三)单位整体配租:由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单位向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单位按照《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县政规〔2024〕1 号)文件规定的准入条件对申请职工进行资格审核,并制定具体分配管理方案,在用人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申请单位制定分配管理方案并做好配租工作,与本单位职工签订租赁合同,并将分配结果报保障性租赁住房主管部门备案。
三、准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配偶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房源所在城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房源所在城区未正在享受公租房(含廉租房)政策。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一)《临沧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自行下载填写);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一式三份);
(三)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在审批表内查询盖章);
(四)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未享受公租房(廉租房)政策查询结果证明(在审批表内查询盖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起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14:00-18:00),周末正常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请自行下载并填写《临沧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云县云州新城第16栋5楼502A室。
六、收费标准
云州新城第16栋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费标准经产权单位拟定,并报县价格管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具体房屋租金价格为12元/平方米/月。
七、配租事宜
(一)配租对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第一批保障对象。
(二)配租房源:云州新城第16栋共计182套,其中一室一厅一厨一卫26套,两室一厅一厨一卫156套 。
(三)配租方式: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房源。具体流程如下:
1.抽签确定选房顺序;
2.按选房顺序抽签房源。取得房源的,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配租通知书》;未取得房源的,现场进行二次抽签确定轮候顺序。
(四)抽签配租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五)抽签地点:云县云州新城第16栋1楼。
(六)合同的签订:取得房源的保障对象须于10日内至云州新城第16栋5楼502A室与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缴纳费用并办理交房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八、其他事宜
(一)请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申请户型,配租抽签将按所选户型进行。
(二)申请期间可前往云州新城第16栋31楼参观样板间。
(三)联系电话:0883-2123320(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0883-3211235(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1. 户型图及房屋现状图
2. 房源清单
3.《临沧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4日

两室一厅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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