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32005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水务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64号)执行。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家、省和市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县(区)际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依托重点工程,水利有效投资有序推进。抢抓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机遇,精准对接国家出台的财政、金融、投资的一系列政策,全力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2.对标水网规划,加快构建高质量临沧水网。一是完成了《临沧市水网建设规划》并通过市政府审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压茬推进。二是在建39件重点水源及连通工程加快建设。三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抓好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3.坚持节水优先,全面强化水资源管理。一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全市2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建立日常管理、应急处置制度并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推动水资源税改革,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推动用水权交易、合同节水管理。四是全力以赴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服务保障和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水问题整改资料梳理、备查工作。五是持续强化水资源监管。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强化取水户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4.强化“四预”措施,全力确保汛旱安全。一是抓实抗旱保供水工作,2024年以来,累计解决饮水困难人口5.35万人。二是抓实库塘蓄水。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完成库塘蓄水4.7亿立方米,为今冬明春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提供了可靠的供水安全保障。三是抓实抓细防汛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开展防汛检查,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四是抓实山洪灾害防御,全市连续7年无洪涝灾害人员伤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抢抓政策机遇,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一是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圆满收官,提升3.67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0.66万依靠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保障水平,解决8.05万人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问题,同步提升55.47万人供水保障水平。二是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动态调整,8县(区)已启动建设,完成投资0.94亿元。三是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凤庆县营盘万众缘沃柑基地等一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加快推进,8县(区)“百县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启动建设。
6.秉承系统治理,助力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河湖长工作交接制度、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河湖长制责任递补机制,持续深化“河湖长+”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跨州(市)、县河湖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大理州、普洱市河长办开展跨界河湖巡查。持续推进“一河(湖、库)一策”滚动修编、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河道采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67.05平方千米。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加快推进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绿色改造提升工作。
7.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研究出台多项制度机制,持续强化作风建设、风险防控、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其中:内设行政科室9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资产财务科、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运行管理科(监督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机关党委;事业科室6个,包括: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办公室、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市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管理局、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94人,其中: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88人。其中: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2人(离休0人,退休152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481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6.5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27万元,占总收入的0.0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9.50万元,增长22.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70.34万元,增长22.06%;其他收入减少0.83万元,下降75.4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水利工程专项基建投资资金增加,所以本年收入数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482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7.12万元,占总支出的38.25%;项目支出2981.88万元,占总支出的61.75%。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6.85万元,增长3.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6万元,下降0.28%;项目支出增加152.12万元,增长5.3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大勐统河灌区2023年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多,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水务局(本级)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7.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0.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年人均基本支出15.7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水务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1.8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5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经费列支323.51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政策制定,加强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水利工程建设1629.76万元,主要用于研究和编制相关规划费用,以尽可能少的水资源消耗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水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开展水利建设项目检查、稽察、评价,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开展小黑江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大勐统河灌区勘察设计等相关支出。
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列支70.95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督查督办,完善基础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加强河湖突出问题整治,维护河湖水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利益。
4.水土保持经费列支44.94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职责,完成年度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目标,包括总体目标任务、综合治理、预防保护和综合监督等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开展市级立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工作,达到审批要求。
5.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经费列支44.79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水资源管控“一张图”搭建工作,汇聚水资源调查评价、取用水管控指标、取用水监测计量等各类基础数据,完善信息系统功能,提升支撑取用水动态监管能力。通过开展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及水资源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水行政执法能力,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
6.防汛经费列支208.4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及管护、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及网络设备运行维护、防汛视频监控及水情报汛、水毁修复;组织建设指挥中心,整合各已建系统的资源,辅助决策指挥领导和专家轻松实现跨系统、跨部门、跨区域的统一指挥。
7.抗旱经费列支32.04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强化抗旱物资购置管护、完善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
8.水质监测经费列支35万元,主要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临沧市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及临沧市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等。
9.其他水利经费列支592.43万元,主要用于大勐统河灌区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相比增加870.34万元,增长22.06%,完成年初预算的183.78%。增加的原因是本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推进、大勐统河灌区项目推进、水利发展等项目增加等,故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4%。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减变动,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存在预决算差异。
2.卫生健康(类)支出12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减变动,所以卫生健康(类)支出存在预决算差异。
3.农林水(类)支出405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9%,完成年初预算的213.6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源工程建设、水利宣传、河湖治理工程等水利事业发展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出2023年第四批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2023年第六批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大勐统河灌区2023年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等,所以农林水(类)支出存在预决算差异。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完成年初预算的95.8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实际情况列支,所以住房保障(类)支出存在预决算差异。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11.67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8万元,增长120.6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均有所增加,所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8.9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44%,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2万元,增长162.35%。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专项业务增多,下乡检查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2.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56%,完成年初预算的27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86万元,增长45.5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专项业务、上级检查次数较上年增加,所以本年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8万元,增长120.6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均有所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3%,比上年同期增加5.52万元,同比增长162.35%,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专项业务增多,下乡检查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00%,比上年同期增加0.86万元,同比增长45.5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专项业务、上级检查次数较上年增加,所以本年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2024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临沧市水务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76.94万元,无参公事业单位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23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3665.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19.70万元,固定资产1520.60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25.59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35万元。未发生处置房屋建筑物事项;未发生处置车辆事项;未发生报废报损资产事项;出租房屋2898.78平方米,账面原值665.6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1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水务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6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6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2024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