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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市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任免干部的有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拟订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0.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佤族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发展壮大“三大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临沧实践工作部署,奋力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就业局势稳中向好。围绕重点群体就业,建立就业联合体,打造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创业村落等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载体,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资源端、输出端、服务端“三位一体”组织化水平。2024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68万人,城镇新增就业2.21万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执行率为93.73%。就业创业三项贷款共发放2,674人(户),发放金额6.66亿元,带动就业8,016人。共有就业帮扶车间140个,吸纳劳动力就业8,671人。“临沧籍海装技能人才”“临沧茶师”“滇红技工”“临沧坚果师”“临沧家政”等劳务品牌持续擦亮,临沧市双创中心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园、临翔区玉龙社区被认定为“省级创业社区”、永德县梅子箐村被认定为“省级创业村落”、临翔区零工市场被认定为“省级零工市场”。采取社招、校企合作、校校企合作等方式,与崇明区组建“崇临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魏钧技能工作室”,组织转移人员到崇明区四大海洋装备企业就业,目前,“临沧籍海装技能人才”在驻崇明岛船舶央企就业2,704人,该项工作得到王宁书记的充分肯定。
二是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认真抓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优化参保结构等重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启动社保业务档案数字化建设,广泛开展社银、社邮合作,持续推动扩面提质增效,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68.5万人,失业保险11.68万人,工伤保险20.14万人,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实缴率94.73%,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缴费82.38万人,占比87.99%,选择500元以上档次缴费4.14万人,占比4.43%。积极兑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全市被征地农民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25,193人,参保率99.31%;兑现政府补助23,624人,兑现补助资金3.05亿元,兑现率94.42%。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39.35亿元,基金累计支出39.25亿元,全市43.53万人的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13.48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2.96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是人才人事工作持续深化。围绕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9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34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推动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和职称评审“一网通办”,取得高级职称1,252人、中级职称1,925人,3人分别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全市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40个。开展“专家人才助力临沧高质量发展服务团”和“彩云英才荟·高层次人才临沧行”上海医疗专家智力支持活动,组织25名专家帮扶企业7户、开展义诊5场次、医疗指导1500余人次。制定印发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定制班方案,按就业班、产业班、创业班、提升班和在校学生班五个类别实施培训,提高了职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政府牵头主导、企业因需点单、培训机构按需下单、人社部门验收买单”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3,425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375人,培养“首席技师”“云南技术能手”“云岭技能大师”“云岭技能工匠”26人。临沧技师学院获评2024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项目。平稳有序服务保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5万人次。
四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全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长效治欠体系,推动案件办理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全市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极端事件和有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储备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300万元。以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为抓手,推进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1件,作出处罚7起。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发现并依法处置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6件,为1,068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037.31万元。全市收到各类欠薪有关举报投诉案件线索3,853件,动态办结率为100%,为1.14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108亿元。抓实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建成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站57个。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开展样本企业薪酬调查,152家企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10,477份。积极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83.45%,仲裁结案率100%,仲裁终结率67.65%。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市级1人获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五是人社公共服务不断优化。规范全市人社系统窗口建设,强化综窗设置,推动全市人社系统窗口规范化建设,建成规范化窗口150个,市级2024年办理服务事项23.18万余件次,居市直部门第一位,好评率动态保持在100%。持续开展高效办成就业创业、退休、社会保障等居民服务“一件事”,设置“一件事”窗口32个,办件29,896件。扎实开展窗口单位练兵比武,临沧代表队获2024年度省级练兵比赛“三等奖”。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全市即时制卡银行网点实现乡镇全覆盖,累计申领电子社保卡144.69万人,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为65.71%。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局机关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信访工作科、规划统计与人才工作科、行政审批科、信息网络管理科、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人事档案管理科)和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5个,具体为: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临沧市考试中心、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财务独立核算)
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临沧市考试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务不独立核算)
纳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范围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77人,其中: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82人。其中: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85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8.3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本年度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22万元,占总收入的0.1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15.61万元,增长54.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9.66万元,增长63.87%;其他收入减少174.05万元,下降96.02%。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起由我单位统一代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及就业补助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87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3.05万元,占总支出的65.48%;项目支出1683.08万元,占总支出的34.52%;本年度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49.46万元,增长55.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48.21万元,增长83.00%;项目支出增加301.27万元,增长21.8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起由我单位统一代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及就业补助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3.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4.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0%;人均基本支出37.49万元/人/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11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0%,人均基本支出1.44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3.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事考试项目支出211.7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人事考试工作。
(2)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金保信息化建设。
(3)劳动能力鉴定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管理经费项目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调查、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等各项相关工作。
(5)2024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38.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培养一批能够扎根基层的农业科技人员的费用支出。
(6)临沧市首席技师本级工作经费项目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临沧市首席技师本级工作经费。
(7)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基层人才对口培养工作。
(8)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项目支出17.71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服务、失业动态监测调查等工作。
(9)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工作经费补助。
(10)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172.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及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11)上海援滇专项沪滇劳务协作资金项目支出14.00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支援项目沪滇劳务协作工作保障和服务支撑。
(12)2023年第二批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8.7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实现动态管理,核实基本信息、转移就业状态、收入情况等,更好地服务于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用于其他人社事业发展的支出。
(13)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52.78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及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服务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调查服务补助经费、失业动态监测调查工作、监测行政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经费、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等工作。
(14)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公共就业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补助。
(15)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0.44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贷款目标考核完成30%工作、“贷免扶补”吸纳就业工作。
(16)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经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以及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等经费支出。
(17)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水平,促进预算与执行的紧密衔接,确保预算执行效果等经费支出。
(18)市本级社保业务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数字化转型,做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19)春节慰问项目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在春节前走访基层慰问就业困难人员和困难职工。
(20)上级及各部门拨入补助工作经费27.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项相关工作经费补助及开展永德县建设中远海运劳务对接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上年相比增加1889.66万元,增长63.87%,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1%。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8月起由我单位统一代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及就业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完成年初预算的332.95%。主要用于全市人事考试和2024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其他(类)支出被调整到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9%,完成年初预算的202.7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和公用经费,以及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监察、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及基金监督等工作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列入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补充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5名在职人员退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支援项目沪滇劳务协作工作保障和服务支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5人退休、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完成年初预算的0.74.00%。主要用于春节前夕慰问就业困难人员和困难职工,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将年初预算中人事考试经费支出调整至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万元,决算为10.3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332.9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9万元,增长71.14%。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0年,出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产生车辆维修费用较高。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9.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76%,完成年初预算的610.6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1万元,增长88.87%。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0年,出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产生车辆维修费较高。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万元,决算为1.1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14%,完成年初预算的71.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54%。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9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9万元,增长71.14%。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0年,出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产生车辆维修费用较高。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67%,比上年同期增加4.31万元,同比增长88.87%,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0年,出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产生车辆维修费较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万元,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8%,比上年同期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2.54%,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监察、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及基金监督等工作,以及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市到我市检查调研,与其他县(区)市到我市交流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次。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57.73万元,参公事业单位60.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2.69万元,下降9.69%,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5名职工退休,相应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等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相关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242.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0.06万元,固定资产478.6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4.0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2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