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公告
日期:2026-02-12 11:21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161次 字体:【

2026第5号

为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需求,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决定延长我省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我省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已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6年4月24日。

二、参保人可按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档次、缴费比例缴纳2025年度自愿选定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三、参保人可前往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2025年度缴费申报核定,经核定后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业务。逾期仍未缴纳的,不再办理。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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