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精神,现就申报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4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享受稳岗返还。
二、政策标准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不超过60%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三、办理方式
非劳务派遣单位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社保部门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筛查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形成拟发放单位名单,并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或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方式告知并确认后进行发放。
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返还申请,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其中: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在30日内全额拨付至用工单位并告知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稳岗返还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对涉及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
四、执行时间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临翔区:区政务大厅1号厅2楼,联系电话:0883-2137641、0883-2127117
凤庆县:凤平路中段政务服务1号厅,联系电话:0883-4216359
云县:建设路23号,联系电话:0883-3215808
永德县: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883-5211993
镇康县: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883-6630355
双江县:北回归大道3号,联系电话:0883-3115951
耿马县:震新路16号,联系电话:0883-6121919
沧源县:县政务服务中心36号窗口,联系电话:0883-7124616
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