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临沧市积极探索社会力量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新模式,有效拓宽养老保险筹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的缴费积累。2025年,全市共有303名参保人员获得了爱心人士的社会资助,资助总金额达272.7万元。
在“个人尽责+社会协同+政府补贴+利息滚存”多元联动机制下,参保群众的个人账户积累能力显著增强。临翔区的李大爷高兴地分享道:“在一个缴费年度里,我自己缴了9000元,子女又资助了9000元,政府还额外补贴了240元,这样当年进入我个人账户的就有18240元,再加上长期滚存的利息,账户里的养老金越来越多,心里越来越踏实!”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参保和资金安全问题,社保宣传员小张详细解释到:“社会资助是个人缴费的重要补充,并不取代个人应缴费用和政府代缴费用,资助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各类组织,资助对象则面向所有处于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我们尤其鼓励和引导资助方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倾斜。”他特别强调,“所有进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包括社会资助部分,都依法享有继承权,不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请广大参保群众放心。”
临沧市探索社会资助参保缴费的创新实践,不仅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提供更加坚实、多元的支撑,更弘扬了敬老助困的社会风尚。此举也为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与个人责任共担、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障新格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