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3.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4.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要条款有: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5.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哪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订立其中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明确约定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有几种?具体怎么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包含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含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包含1年)不满三年(不含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包含3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7.约定的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哪些情形下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及第七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含3个月)及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8.对于试用期内的工资怎么约定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该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9.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