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lcs_rsbzj/2025-00082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科
文  号
日期
2025-08-26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临沧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1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960次 字体:【

陶明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厘清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的建议》(第001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临翔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办理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印发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组,将人大代表建议进行责任分解及交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

我市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在2022年及2024年两轮机构改革后,由于执法机构层级等方面的调整,县(区)级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同时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临翔区还需承担由原市级承担的监管执法对象的执法工作,市区两级在监管执法层级权限等问题上的分歧进一步凸显。根据临沧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6月12日,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家政同志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临翔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相关同志在区人社局5楼会议室与人大代表陶明同志进行面商(李智、商冲两位代表因工作原因未能到场,后电话进行沟通),区人社局陈松局长、分管劳动监察副局长、劳动监察股负责同志以及区委编办相关同志参加面商工作。经面商协调,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就进一步厘清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相关移交手续正在有序推进,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已厘清。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按照《临沧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2024年8月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面撤销,职责职能回归人社局机关,人员进一步缩减,县(区)级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同时按照《临沧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市级和临翔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由临翔区承担具体执法职责”的工作要求,临翔区还需承担由原市级承担的监管执法对象的执法工作,市区两级在监管执法权限问题上的分歧进一步凸显,导致出现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不清的情况。

三、关于对建议所提的意见建议的逐条答复

针对关于进一步厘清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的建议,经过面商协调以及移交会议等程序现已办结,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程序答复如下:一是经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共同协商,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均认可相关移交事项,目前正在推进原由市级承担的行政执法事项向临翔区人社部门进行移交的相关手续,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已厘清。二是执法事项移交并非简单的“一刀切”,在下步工作中市人社局将切实协助配合区级人社部门做好与其他单位特别是市级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执法事项移交平稳过渡,杜绝出现执法监管盲区,造成监管缺位。三是针对临翔区劳动监察机构人少事多的现实困难,市区两级编办在下步工作中将有针对性地在编制人员方面给予倾斜,区人民政府以及财政部门做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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