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5-07-11 17:17 来源:市社会保险中心 浏览:113次 字体:【

为持续深入整治人社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社会保险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二、征集内容

骗取、套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一)养老保险方面。伪造档案、法律文书等违规一次性补缴;伪造材料办理提前退休;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参保;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参保;隐瞒事实,故意不报或延报待遇领取人亡故、失踪、在押、服刑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继续领取待遇;重复领取不同类型社会保险待遇。

(二)工伤保险方面。虚构劳动关系获取参保资格的;伪造诊断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违规认定工伤的;伪造病历材料或冒名顶替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将基金支付范围外费用纳入支付范围的;协议机构挂床住院、虚开药物等违规行为。

(三)失业保险方面。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条件仍领取待遇;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参保;虚假解除劳动关系骗取待遇;短期参保骗取待遇。

(四)其他情况。利用职务便利,参与或协助虚报冒领、欺诈骗取、侵占、挪用或贪污截留社会保险基金;收取社会保险费后“实收不缴、实收少缴”;其他主观故意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83—2160055(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稽核科);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信函举报:临沧市社会保险中心(临翔区沧江路116号)。

举报人投诉举报需提供具体事项内容,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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