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临翔区凤翔街道海棠社区柏木桥巷20号住房公开招租的公告》要求,截至2026年5月11日17时,本次招租工作仅收到一名申请人提交租赁申请,意向承租我局权属的、位于临翔区凤翔街道海棠社区柏木桥巷20号的住房,用于本人居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住房地址 | 底价 (元/年) | 报名人 | 报价 (元/年) | 租期(年) | 备 注 |
1 | 海棠社区柏木桥巷20号 | 15178.00 | 向明 | 15200.00 | 3 | 仅向明一人报名 |
依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临翔区凤翔街道海棠社区柏木桥巷20号住房公开招租的公告》相关规定:“若公开招租仅有一名报名人,则以协议租赁方式,按照不低于该房屋年度租金总额的标准与该报名人签订租赁合同。”经研究决定,我局拟按照上述规定,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以协议租赁方式与该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2122707。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将与申请人向明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