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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临翔区凤翔街道海棠社区柏木桥巷20号房屋公开招租的公告
日期:2026-05-06 16:0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159次 字体:【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决定对临翔区凤翔街道海棠社区柏木桥巷20号房屋按现状对外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总建筑面积(m²)

房屋用途

租期(年)

竞租底价(元/年)

252.96

居住

3

15178

招租房屋均以实际现状为准,请竞租人务必于参与前核实房屋之使用状况与实际情形。一经报名参与竞租,即视为已完全知悉并认可该房屋之现状。

二、招租内容  

(一)租赁期限:3年(自2026年5月18日起至2029年5月17日止)。  

(二)房屋用途:居住用途。  

承租房屋仅限居住使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三)租金支付:实行先缴费后居住。租金按年度支付,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后续年度租金依此方式按期缴纳。

三、竞租人资格与报名方式  

(一)竞租人资格:参与本次公开招租的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公告期: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7时前。  

(四)报名地点:临翔区凤翔街道南天路202号市农机推广站117室。  

(五)报名材料:竞租人报名时须向招租单位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年度租金报价及联系电话。委托他人办理报名的,须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竞租方式  

若公开招租仅有一名报名人,则以协议租赁方式,按照不低于该房屋年度租金总额的标准与该报名人签订租赁合同。如有两名及以上报名人,则按竞租报价由高至低排序,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五、相关要求  

(一)法律责任: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因违反相关规定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二)安全责任:承租人须确保租赁房屋使用安全,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含钢筋与墙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当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装修部分,以免造成房屋损毁,出租方不予补偿装修费用。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修复;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承租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租赁期间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禁止转租:租赁期间严禁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四)卫生与秩序:承租人须自觉遵守社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出租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平安单位创建及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并按规定自行缴纳水、电及卫生管理等费用。

六、免责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如特大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租赁房屋毁损并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如因国家政策或政府规划要求致使租赁关系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883-2122707。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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