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沧市2024年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6 15:03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4 字体:【


各县、自治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现将《临沧市2024年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积极申报补助资金。

 

2025年6月6日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2024年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云南省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和标准〉的通知》(云农牧〔2021〕11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农牧〔2021〕13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政规〔2024〕4号)等。

二、补贴申请

(一)补助对象。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承担2024年临沧市辖区内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的企业(以下简称“无害化处理企业”)。

(二)补助范围。2024年在《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报送,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的临沧市辖区内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

(三)补助标准。按集中处理病死猪每头不超过80元的补助标准。其中,1月龄及以上的病死猪按1头计算,1月龄以下的按0.5头折算;其他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可折算成猪单位实施补助:30只鸡(鸭、鹅)或3只羊折算成1个猪单位,1头牛折算成5个猪单位。

(四)申报程序。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企业根据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填写《临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申领表》和《临沧市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表》,经所在地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后,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补助。

(五)提供材料。无害化处理企业申请补助时提交《临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申领表》《临沧市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表》、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提供材料一式三份。

(六)咨询电话。0883—2150578。

(七)受理单位。临沧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八)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0883—2150578。

三、监督渠道

(一)举报电话。0883—2155646。

(二)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2号(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附表:1.临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申领表

         2.临沧市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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