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的通知》(云财农〔2017〕195号),现将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列入2017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支出科目,请专项用于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严禁挪作他用;各县(区)扶贫办商财政局做好有关工作,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依法规范、安全高效。
附件: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分配表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
全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分配表
县(市、区) |
资金分配数(万元) |
备注 |
十九、临沧市 |
800 |
|
临翔区 |
100 |
|
凤庆县 |
100 |
|
云县 |
100 |
|
永德县 |
100 |
|
镇康县 |
100 |
|
双江县 |
100 |
|
耿马县 |
100 |
|
沧源县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