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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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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财政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临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职能职责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30号)执行。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市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拟订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承担市本级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和市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市人民政府开展财政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职责,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人薪酬清算审核工作。

  1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14)承担临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机构情况。

  临沧市财政局设2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法制税政科(行政审批办公室)、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涉外金融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科、企业国有资产财务监管科、企业国有资产政策法规科。

  3.人员编制。

  临沧市财政局行政编制49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兼任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副局长5名(副处级),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市政府国资委主任由市财政局长或副局长兼任;正科级领导职数26名(含总会计师1名、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临沧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市“两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国资监管取得新突破。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攻坚克难,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2.6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税1.18亿元),既做到应收尽收,又做到减免政策落实到位。通过清理盘活资源资产的有力支撑,非税收入增收明显。在巩固电力、糖、烟、茶等传统税源的基础上,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全市重点项目特别是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砂石料税收综合治理成效初显等因素的有力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三季末扭转了从3月份以来的负增长局面,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92亿元,同比增长3%,圆满完成年初人代会目标。

  2.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统筹平衡财力,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倾力保障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全力以赴保“三保”。全市实现向上争取预算内资金204.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6.88亿元,增长1%。一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争取到位直达机制管理资金51.38亿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75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5.45亿元、正常转移支付直达资金7.92亿元、参照直达机制管理资金17.26亿元,有效保障全市“三保”支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需要。二是切实保障民生投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卫生等领域投入,民生水平持续改善,全年民生支出达230.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三是支持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7亿元,争取到位园区建设、棚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专项债券12.3亿元,全市“三化”进程不断加快。四是支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内争取到位高速公路、火车站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80.52亿元,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进一步加快,墨临高速公路、大临铁路相继实现通车。

  3.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一是进一步统筹资金。加大边境防控维稳、实验室核酸检测、传染病医院建设、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的投入,全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8.23亿元,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及时到位,保障部门(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所需经费。二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切实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简化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流程,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的稳定供应,全面落实一线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政策。三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年下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86亿元,争取到位医疗卫生专项债券2.2亿元,支持加快补齐医疗卫生领域短板,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

  4.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一是稳就业。全力推动就业政策落实落地,统筹各类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31亿元,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二是稳金融。帮助63户企业申报纳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12户企业获得银行优惠利率流动资金贷款9.4亿元。三是稳外贸。下达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0.26亿元,实施稳外贸奖励。四是稳外资。全市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的11家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率100%。五是稳投资。全市累计争取债券资金203.05亿元,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12.02亿元,市级安排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前期经费0.37亿元,为全市投资筑底托底。六是稳预期。充分考虑了新冠肺炎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对冲影响,切实保障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5.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一是保居民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载体给予补助, 发放参保企业稳岗补贴9380.31亿元,保障受疫情直接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二是保基本民生。累计下达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资金、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21.21亿元,基本民生底线有效兜牢。三是保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积极落实中央、省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重点复工项目补助资金。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筹集粮食风险基金0.23亿元,切实保障储备粮轮换,确保粮食和食油价格稳定;对天燃气管道临沧支线(二期)建设等重大项目给予补助,有序开发新能源。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在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三张牌”以奖代补资金0.1亿元,共获得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资金4.8亿元,着力推进六大重点产业发展,依托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开展“发展与保护并重的绿色产业”行动,启动实施绿色产业项目131项。六是保基层运转。各级成立“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级“三保”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开展“三保”预算会审及日常执行监控,强化对县级库款监测预警,工资库款实行专项调度,确保工资每月15号前按时足额发放。

  6.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全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9亿元,市级安排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3亿元,积极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扶贫政策,综合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为我市率先实现整市脱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6.74亿元,市级投入安排“美丽建设”奖补资金0.1亿元,重点加大节能环保、农林水方面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国土整治及地质灾害等方面投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临沧”建设不断推进。三是债务风险防控不断增强。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截至2020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433.54亿元,债务余额399.77亿元,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限额范围内。不断加大债务管理政策和举债融资政策的贯彻落实,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确保隐性债务风险可控。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全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5.05亿元,有效保障我市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全市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增助力、添动力。

  7.预算改革持续深化。一是过“紧日子”有效落实。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坚决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市本级公用经费标准在2019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5%以上,除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外,各部门延续性项目专项工作经费原则上在2019年基数上压减10%以上,集中财力保障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二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推进。出台了《临沧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沧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理顺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领域市级和市级以下支出责任划分。三是持续加大预决算的公开力度,除涉密单位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同时,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四是深入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并贯穿于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做好预算编制、调整及决算工作。

  8.绩效管理切实推进。一是完善共性指标体系建设。编制印发了《临沧市市级预算绩效共性指标体系(试行)》,实现部门(单位)共性指标填报标准统一、内容规范。二是完善运行监控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开展跟踪监控和纠偏处理。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出台了《临沧市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市级部门、县(区)财政部门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四是不断强化绩效观念,积极推进绩效预算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部门预算项目均设置绩效目标。五是稳步开展绩效评价。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实现100%。全市八县(区)积极开展部门整体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工作,县级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项目金额已超过70亿元,其中:扶贫资金、城乡低保、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已实现全覆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其他人员12人,主要是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临沧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3人、临沧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15人,临沧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2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度收入合计2,79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3.7万元,占总收入的96.46%;其他收入98.93万元,占总收入的3.54%,上年结转73.13万元。与2019年全年收入2591.11万元对比增加201.52万元,同比增加7.7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债务系统运维、预算编制及项目中长期规划支出、政府采购平台运维费及办公楼屋顶防水修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度支出合计2,74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4.3万元,占总支出的72.18%;项目支出764.79万元,占总支出的27.82%。与2019年全年支出合计2587.17万元对比增加161.93万元,同比增加6.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56万元,同比减少1.66%,项目支出增加195.49万元,同比增加34.34%。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人员调出和退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债务系统运维、预算编制及项目中长期规划支出、政府采购平台运维费及办公楼屋顶防水修缮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4.3万元。与2019年度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2,017.86万元对比减少33.56万元,同比减少1.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人员调出和退休。本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0.64万元,占基本支出92.76%。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143.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4%2020年人均基本支出20.46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4.79万元。与2019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569.31万元对比增加195.49万元,同比增加34.34%。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债务系统运维、预算编制及项目中长期规划支出、政府采购平台运维费及办公楼屋顶防水修缮费等。

  1.财政综合工作经费支出444.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工作目标、财政收入征管、向上争取资金、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等财政工作运转保障支出。

  2.财政一体化运行及维护经费支出102万元,主要是保障财政业务一体化系统在全市各级财政及预算单位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进一步促进财政业务流程规范化、资金管理网络化、统计分析自动化,在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和辅助决策支持等方面,实现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管理,在财政内部、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达到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

  3.专项扶贫资金奖励金支出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临沧市2019年至2020630日扶贫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师资开展集中培训,对临沧市2019年至2020630日止扶贫资金规模65亿元中各县(区)自评结果,抽查不低于30%的绩效自评进行绩效再评价工作。

  4.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是统筹协调争取重大项目资金日常管理工作,督促配合科室整理工作进展材料,收集汇总报送各工作小组工作简报,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和省支持临沧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政策支持,加大跟踪对接。对接2020年中央和省预算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及时下达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加大对中央和省对下转移支付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特别国债争取力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5.05亿元,及时下达转移支付和扶贫资金。加强对已上报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跟踪对接,力争更多项目获得专债资金支持,督促债券资金使用支出进度。

  5.化解办公楼建设工程欠款85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办公楼建设工程借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9%。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2461.15万元对比增加257.55万元,同比增加10.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债务系统运维、预算编制及项目中长期规划支出、政府采购平台运维费及办公楼屋顶防水修缮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5%,主要用于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6%,主要用于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经费、遗属补助、抚恤金以及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离休医疗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扶贫绩效培训、自评和再评工作及创业担保贴息工作经费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经费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财政工作运转保障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10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预算的60.25%。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4万元,完成预算的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30.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37万元,增长3.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5万元,增长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22.74%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4万元,占75.03%;公务接待费支出3.01万元,占24.97%。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度无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4万元。其中:

  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边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等所发生的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0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01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30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65万元,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39万元对比减少8.73万元,减少5.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人员调出和退休。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资产总额3399.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98万元,固定资产2956.13万元,无形资产302.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9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3万元,减少2.98%。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7.9万元,增加37.13%;固定资产减少130.38 万元,减少4.22%;无形资产减少11.82万元,减少3.76%2020年报废资产156 件,账面原值74.87万元,划拨资产87件,账面原值11.27万元。出租房屋2000平方米,账面原值555.7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7.11 万元。

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是办公室设备采购。本年未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项目绩效自评金额764.79万元,共5个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764.79万元,支出764.79万元,支出率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0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成立以欧再国为组长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预算绩效办公室工作人员收集了相关材料,依据收集的有关材料,对自评项目进行初步打分,逐项审核指标,自我总结,得出结论,完成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通过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最终得分97.8分,评价等级“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1.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18%。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72万元对比减少101.72万元,减少95.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彩票市场调控资金减少、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拨入。

  2.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66%。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5万元对比减少84.32万元,减少82.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彩票市场调控资金减少、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拨入。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本预算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1.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国有资本预算经营财政拨款收入30.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8%。与2019年国有资本预算经营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对比增加20.1万元,增加2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资委运行管理经费。

  2.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国有资本预算经营财政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0.36%。与2019年国有资本预算经营财政支出持平,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财务2020年度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1801111

临沧市财政局2020年决算公开2021091004534966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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