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十四)
关于临沧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8日在临沧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临沧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临沧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用好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的要求,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统筹财政资源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扛牢“三保”责任,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支出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全市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升。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5444万元,为年初预算513000万元的100.48%,同比增长1.54%,其中:税收收入253508万元,增长2.54%;非税收入261936万元,增长0.5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445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3262万元,上年结转363360万元,调入资金11844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7496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5853万元,收入总计3548425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65184万元,为年初预算2737000万元的97.38%,同比下降1.65%,主要是受增发国债政策退出影响,2024年支出基数中有21.62亿元2025年无支撑,剔除后同口径增长6.88%。加上上解支出4799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997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423万元,调出资金50312万元,年终结转377537万元,支出总计3548425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873万元,为年初预算108400万元的95.82%,同比下降7.94%,其中:税收收入50315万元,增长5.96%;非税收入53558万元,下降18.04%,主要是2024年市城投集团一次性补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0.9亿元,2025年无此项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445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3262万元,上解收入54036万元,上年结转67938万元,调入资金204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041万元,收入总计2606756万元。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5421万元,为年初预算585000万元的96.65%,同比下降3.78%,主要是临沧边合区亚行贷款项目提款未达预期。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59201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9103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6304万元,上解支出4799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70万元,调出资金1456万元,年终结转118656万元,支出总计2606756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1069万元,为年初预算 314680万元的48.01%,同比下降25.31%,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205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21100万元,上年结余93120万元,调入资金50312万元,收入总计140765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27141万元,为年初预算382120万元的216.46%,同比增长68.57%,主要是置换存量债务的置换资金形成的支出大幅增加。加上调出资金33956万元,上解支出134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5000万元,年终结转110221万元,支出总计1407659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998万元,为年初预算105435万元的81.56%,同比下降5.57%,主要是临沧边合区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205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21100万元,上年结余20303万元,上解收入1148万元,调入资金1456万元,收入总计1222063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2241万元,为年初预算116453万元的104.97%,同比增长30.79%,主要是置换存量债务的置换资金形成的支出大幅增加。加上补助下级支出902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993800万元,上解支出1341万元,调出资金1989万元,年终结转12477万元,支出总计1222063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4万元,为年初预算160万元的127.5%,同比增长39.73%,主要是镇康县国有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完成收益上缴。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收入总计26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1万元,为年初预算149万元的67.79%,同比增长4.12%,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耿马自治县国有企业收入不及预期,导致资本金实际注入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距。加上调出资金164万元,支出总计265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 70万元的101.43%,同比下降49.29%,主要是市级运输企业及投资服务企业未实现利润,无收益上缴。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收入总计132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0万元的70%,同比下降34.38%,主要是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审计费用支出减少。加上补助下级支出61万元,调出资金50万元,支出总计132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40259万元,为年初预算971186万元的96.82%,同比增长5.5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05007万元,为年初预算907516万元的99.72%,同比增长5.61%。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352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83351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35141万元,为年初预算803080万元的103.99%,同比下降9.77 %,主要是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各县(区)上划历年结余资金,2025年无相应上划资金。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44048万元,为年初预算735463万元的101.17%,同比增长12.66%,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下级支出大幅增加。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910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39193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
省级下达临沧市2025年末政府债务限额7016194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06899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947200万元),较专项预算调整时7018194万元减少2000万元,主要变化情况为:省级收回我市债务限额20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6890731万元(一般债务余额196009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930638万元),较专项预算调整时6840855万元增加49876万元,主要变化情况为:一是省级下达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增加35000万元;二是外债实际提款数30361万元较专项预算调整时实际提款数6491万元增加23870万元;三是外债提款汇兑损益余额减少2485万元;四是一般债务还本增加余额减少6509万元。全市法定政府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详见《临沧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且均为快报数,待省财政厅批复全市2025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报告变化情况。
2.“三保”执行情况
全市“三保”支出完成1429711万元,为年初预算1479724万元的96.62%,其中:保基本民生507628万元,完成95.35%;保工资896931万元,完成97.46%;保运转25152万元,完成93.26 %。
市级“三保”支出完成361756万元,为年初预算365982万元的98.85%,其中:保基本民生231576万元,完成99.36%;保工资125927万元,完成97.97%;保运转4253万元,完成96.9%。
二、2025年主要财税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稳中向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直达快享等工作机制,精准实施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二是增强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全面落实稳增长措施,支持企业积极争取上级各类政策补助,统筹财政政策和资金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资金0.25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争取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0.54亿元加强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市级安排0.16亿元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做优做强。三是财政金融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39亿元,扶持企业13户和创业个体2820人;统筹市县财政资金,改革组建市级融资担保机构,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2025年实现新增支农支小直保业务5户,业务规模0.2亿元。四是全力支持扩大内需。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全年安排彩云系列消费券财政补助资金0.26亿元,带动消费3.51亿元。通过财政政策效能释放,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有力激发市场活力,带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加快产业提质增效,“三大经济”持续壮大。一是优先保障“三农”支出。坚持把“三农”作为财政支出的保障重点,全年农林水支出39.18亿元,支持做强资源经济,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全链条升级。二是持续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始终把农民增收摆在重要位置,支持乡村富民产业发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9.33亿元,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达到60%以上,有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支持壮大园区经济。安排临沧高新区、临沧边合区补助资金0.36亿元,保障园区平稳运转;争取产业园区项目新增专项债券1.6亿元,重点支持南伞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云县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园区发展壮大。四是持续助推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口岸经济,安排中缅印度洋新通道集装箱货运物流补助0.06亿元,全力支持海公铁联运常态化运行;临沧边合区完成亚行贷款项目提款3.06亿元,推动基础设施综合发展和口岸建设提质扩能。
(三)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重点领域保障有力。一是助力新型城镇化水平提升。全年城乡社区支出14.04亿元,城市更新加快推进,争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更新项目资金3.81亿元,重点支持老旧小区、城市危旧房、城中村等改造;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23亿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和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获得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改、土储、污水处理等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4.23亿元,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升。二是支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年交通运输支出12.27亿元,临清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巍凤、双勐高速公路建设持续推动,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进一步加快;安排航线补贴资金0.16亿元,保障临沧至上海往返航线稳定运行;争取中央、省级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项目补助资金4.67亿元,市县足额配套0.65亿元,支持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三是加大水利建设投入。水利支出4.47亿元,着力支持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收官,保障大勐统河灌区、小黑江灌区、耿马灌区等重点水利项目稳步推进。四是全力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资金投入,财政支持环保资金投入8.92亿元,推动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民生福祉不断增进。一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年民生支出达208.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18%。二是社保政策全面落实。养老保险支出23.99亿元,确保全市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15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支出2.25亿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支出34.98亿元,全面落实财政在医疗领域投入责任,积极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更加均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四是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亿元,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助力劳动者提升就业能力。五是支持文体事业健康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8亿元,加快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五)加力支持“科教兴临”,科教事业蓬勃发展。一是全面落实财政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2025年全市教育支出51.56亿元,增长4.94 %。二是着力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义务教育全年支出36.25亿元,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造和能力有效提升。三是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稳步推进。高中教育支出6.89亿元,加快推进县(区)一中标准化建设,建立中职招生联动工作机制,高中教育普及率得到提高。四是推动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职业教育支出2.89亿元,助力全市职业教育一体化办学机制全面推行,支持高职优势特色专业和资源下沉县(区)办学,推动职业教育与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同频共振。五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科学技术支出0.73亿元,全力支持加快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夯实科技发展支撑;积极争取获得州市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三区”科技人才、基层科普、科技馆免费开放等项目资金0.48亿元,推进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众创空间等各类平台55个。六是强化人才建设资金支持。下达“兴临人才”资金0.05亿元,支持科技领军、临沧学者、青年科技、乡村振兴等人才(团队)培养专项的实施。
(六)支持“平安临沧”建设,安全防线有效筑牢。一是政府法定债务管理规范有序。科学统筹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689.07亿元,严格控制在法定债务限额以内,债务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适配性持续提升。二是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成效明显。聚焦隐性债务化解重点难点,多措并举持续攻坚,全市隐性债务化解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三是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化解稳步推进。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依法合规开展风险处置,全年压降经营性金融债务本息2.74亿元,14户融资平台压降退出,推动国企保持合理负债水平。四是“三保”底线兜牢兜实。全面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健全“三保”预算编制、审核、风险预警、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全市“三保”支出142.97亿元,执行率达96.6%,基层“三保”责任有效落实,全年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五是高度重视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2.94亿元,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灾、防汛防涝等工作全力提供资金保障,有效提升应急反应与救援能力。六是着力支持公共安全事务。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2.4亿元,健全政法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济违法犯罪、刑事侦查、反恐维稳等,推动实现社会安全与稳定。
(七)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零基预算改革稳步推进。加快健全应保必保、重点突出、绩效优先、调控有力的预算安排机制,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开展和绩效结果应用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全过程。三是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线运行,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增加。四是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通过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穿透式监管、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等综合举措,逐步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五是强化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监管。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和违规利用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有效维护财经秩序。
2025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全力克服经济复苏动能不足、供强需弱矛盾、产业转型升级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踔厉奋发、砥砺前行,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回顾“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遇到的困难前所未有,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五年来,财政支出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精准投放保障有力,奋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地方财政实力不断增强,综合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十四五”期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03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27.16亿元,增长12.5%,收入规模不断扩大;财政自给率从17.3%增长至19.3%,财政收入总量提高,财政实力稳步壮大。财政支出强度不减,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5亿元,2025年同口径支出较“十三五”末增加69亿元,年均增长6.7%。
——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成许多大事要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力向上争取,积极统筹财政资源,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为推动全市各项事业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十四五”期间,全市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73.66亿元、增发国债资金21.6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08.84亿元,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领域,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密成型,临沧至清水河、镇康至清水河、临沧至双江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南云、云临高速公路加快建设;水利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耿马灌区、耿马县团结水库、永德县德党河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加快,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处理等项目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加力支持推进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促进通道贸易稳步提升,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支持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和口岸建设提质扩能,累计提款14.59亿元,“智慧口岸+新通道”释放贸易活力。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7.3亿元,外经贸发展专项经费2.7亿元,沿边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高,现代化沿边城镇带综合承载能力和产业人口集聚能力不断增强。
——财政支出质效显著提升,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民生事业短板弱项,强化民生财力保障,持续完善重点民生领域支持措施,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十四五”以来,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始终保持在77%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约3个百分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林水累计支出194.42亿元,持续强化“三农”投入力度;累计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35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支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累计支出240.95亿元,推动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加快健康卫生事业补短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179.82亿元,全方位、全周期守护群众健康。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累计支出186.15亿元,织牢民生保障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困难群众救助、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全面推动绿色转型,支持环境保护资金累计投入38.87亿元,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同时,保持对公共安全、民族、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投入强度,持续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财政改革持续深化,财政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指引,一体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聚焦财政资源均衡配置,制定教育、科技、公共文化、交通运输等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纵深推进。健全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实现良性互动。债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融资平台压减退出联动机制、涉防风化债舆情监测机制等系列工作机制;基层财政运行方面,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市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四项”转移支付下沉力度提升至88%以上,基层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三保”兜牢兜实。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预决算和财政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成绩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挑战同行,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财政增收乏力,收入结构不优,刚性支出需求连年提升,防风化债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依然存在。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剖析根源,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十五五”时期财政工作总体思路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十五五”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是临沧市抢抓战略机遇、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入高质量跨越发展阶段的攻坚时期。我们将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制定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更高质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更高效能落实财政工作任务,更高水平推进财政监督管理,全力做好“十五五”时期财政工作,不断谱写临沧财政发展新篇章。
加强财源建设,夯实经济发展财力基础。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临沧资源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财源优势,全力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全面巩固和培植产业税源,构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引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贯彻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不断壮大实体经济规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带动财政税收稳步增长。深化部门协同,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打造税费共治格局;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征管措施,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自给能力。
倾力保障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增强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全面落实基本民生市县支出分担比例和分级保障责任。科学制定民生政策,对政策提标扩面进行提级评估,对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存量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完善。加大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重点领域民生投入,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筑牢风险防线,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标本兼治全力防范债务风险,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借、用、管、还”制度体系和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遏制、全力化解隐性债务。推进平台类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稳妥压降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严格落实基层“三保”分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考核评价、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全流程监控防范“三保”风险。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稳妥推进财政暂付款消化,分类解决拖欠专项资金问题,防范和化解各类财政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
深化财税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有效落实作为预算安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财力增量有限、支出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健全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明确界定市以下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及支出责任,提升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程度。切实强化预算控制,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持续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一)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临沧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诸多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在临沧叠加,为临沧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临沧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人文优势,迎来释放转化的广阔空间。
面临的机遇:一是国家将继续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更大力度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推动投资止跌回稳,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在2025年基础上适当增加规模,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加力扩围,专项债券将提高用于项目建设额度并单列,国家政策释放强烈的积极导向,为临沧全力谋划项目、主动向上争取提供了重要机遇;省委、省政府持之以恒大抓产业、主攻工业,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实施项目攻坚年,开展九大攻坚行动,临沧抓经济、抓项目有利条件持续累积;二是大临铁路、临清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加力推进,与成渝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等形成互联互通,境内外贸易物流体系逐步完善,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对缅贸易的重点通道,将带动临沧经济稳步增长;三是全市经济运行和市场预期持续向好,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为经营主体增强发展活力,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后劲不断增强。
面对的挑战:一是全市“三保”、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需求增长迅猛,基层财政运行困难,紧平衡、硬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大量处于建设期的专项债券项目短期内无法形成收益,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压力巨大。
(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九次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继续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发力、提高效能。纵深推进“五个财政”建设,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撑。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原则。深入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把宝贵资金用在要紧处、刀刃上,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促消费、扩投资、惠民生作用。三是坚持“科学统筹”原则。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四是坚持“花钱问效”原则。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流程,扩大事前绩效评估覆盖范围,强化结果应用。五是坚持“可持续性”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树牢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统筹稳增长、防风险等多重目标,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三)2026年财政收支预算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0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15444万元增长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5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1476万元,调入资金85506万元,上年结转377537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774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894万元,收入总计3525761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665184万元增长1%。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1759万元,上解支出48500万元,调出资金29256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661万元,年终结转362585万元,支出总计3525761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03873万元增长4.3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5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1476万元,调入资金8677万元,上解收入54036万元,上年结转1186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38万元,收入总计2704483万元。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65421万元增长2.6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721538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66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6742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2052万元,上解支出48500万元,调出资金3110万元,支出总计2704483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73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1069万元增长83.58%,主要是预计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35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66000万元,上年结转110221万元,调入资金29256万元,收入总计776312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7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27141万元下降56.27%,主要是上级尚未明确存量债务置换资金规模。加上调出资金6579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4900万元,年终结转73912万元,支出总计776312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6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 85998万元增长20.55%,主要是临沧高新区、临沧边合区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35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66000万元,上年结转12477万元,调入资金3110万元,收入总计478759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8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22241万元下降15.03%,主要是上级尚未明确存量债务置换资金规模。加上补助下级支出9777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94000万元,调出资金811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5000万元,支出总计478759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04万元增长289.71%,主要是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完成合同项目节点结算,利润较上年有大幅增长。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收入总计85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01万元增长39.6%,主要是市级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审计项目及党员基本培训项目支出增加。加上调出资金715万元,支出总计856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71万元增长777.46%,主要是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完成合同项目节点结算,利润较上年有大幅增长。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收入总计684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1万元增长176.19%,主要是市级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审计项目及党员基本培训项目支出增加。加上补助下级支出61万元,调出资金565万元,支出总计684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617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940259万元增长8.07%,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人均提高30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9323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905007万元增长9.75%,主要是退休人员待遇预计继续增加。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29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06298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3665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835141万元增长0.18%。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089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744048万元增长8.72%。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77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66946万元。
(四)2026年“三保”预算情况
全市“三保”预算支出需求154380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586060万元、保工资931226万元、保运转26516万元。市级“三保”预算支出需求40332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68749万元、保工资130095万元、保运转4477万元。全市及市级“三保”支出需求已纳入当年预算,若省级最终批复的“三保”预算发生变化,我们届时再报告变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确保市本级正常运转,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下达到各部门。同时,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按照要求已将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时下达各县(区)财政及市级相关部门。
四、2026年财政重点支持和保障方向
(一)支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财源税源。一是支持加快培育千亿级产业。统筹安排10亿元以上产业发展资金,聚焦支持粮、糖、茶、果、蔬、畜牧等优势产业,做优高原特色农业,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安排工业信息等支出1.85亿元,支持大力发展先进加工制造业,推动“绿电+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安排商业服务业支出0.88亿元,推动综合贸易高质量发展;安排文化旅游支出1.32亿元,扶持旅游业经营主体,推动中医药与文旅、康养等融合发展,打造“遇见临沧·如回故乡”城市品牌。二是支持发展壮大百亿级产业。争取和用好中央、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财政支持政策,助力现代林业、绿色能源、特色矿业、现代物流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低空应用和数字经济发展壮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三是支持园区聚集发展。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支持推动园区产业一体化、规模化、差异化发展,做强做大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实现资源禀赋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让园区真正成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四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负,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涵养优质财源税源。
(二)坚定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一是扩大有效投资。精准对接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增加、专项债券将提高用于项目建设额度并单列、优化实施“两重”项目等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市级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0.5亿元,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编制,全力争取获得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较上年增长5%以上,用于项目建设类的专债资金增长10%以上,着力支持实施项目攻坚年九大攻坚行动,扩大有效投资,激发增长动能。二是深挖消费潜力。聚焦优化“两新”政策实施,支持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坚持惠民生与促消费结合,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不断提升消费能力、提振消费意愿。三是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回升。安排住房保障支出12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四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2.32亿元,重点支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普通国道改扩建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适度支持航线培育,增强多元化运输供给。
(三)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支持加快培育经济发展增长极。一是助力对外进出口保稳提质。安排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0.13亿元,支持加快构建“口岸+通道+市场”的点线面协同发展开放组合,鼓励企业进一步扩大外贸进出口,扎实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二是支持口岸综合承载力提升。用好亚行贷款资金2.85亿元,加快推进孟定清水河口岸扩大开放、南伞及永和口岸转新开放,释放进出口贸易潜能;支持构建承载能力强、开放水平高的现代化沿边城镇带,助力打造更高水平、更大规模的双向开放枢纽。三是持续支持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支持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成为国家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深化与长三角、成渝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和环印度洋地区的合作,更好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推动绿色全面转型。一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安排节能环保支出2.91亿元,支持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加快推进“两污”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协同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二是支持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坚持风光水等多能并举,积极拓展清洁能源应用场景,支持扩大绿电应用规模,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安排林业支出2.88亿元,支持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禽等林下种养殖业,壮大林下经济,推广“绿美+”经济转换模式,让绿水青山持续转化为“金山银山”。四是支持绿色低碳消费方式。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信贷支持,持续深化绿色低碳行动。
(五)强化科技赋能引领,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安排科技支出0.74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加快产业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二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加大对高原特色农业食品精深加工、中药材药食同源、中药饮片、院内制剂等创新研究的支持力度,助力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三是加大科技人才财政保障力度。加强人才项目经费整合统筹,建立财政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兴临人才”计划实施,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六)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一是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统筹安排农业农村支出29.6亿元,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必要基础设施补短板、优先安排促进农民增收相关项目,确保资金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二是支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安排城乡社区支出13.72亿元,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促进县域产业集群、人口集中、服务集成、资源集聚,更好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三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发展,一体谋划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推动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努力为民多办实事。一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教育支出52.09亿元,加快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进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5.17亿元,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三是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3亿元,加快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完善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妇女儿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四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财政政策对就业的带动作用,统筹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提升等资金,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力度,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八)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时刻警惕可能冲击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性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在先、防患未然。积极有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政府法定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监测预警,督促各县(区)按时足额兑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持续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支持化债,既要依法依规、又要打破常规,切实将我市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全力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一企一策”研究解决国有企业重点领域风险,稳妥有序开展融资平台退出及改革转型。加大市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并向困难县(区)倾斜,保障基层“三保”平稳运行。加强财政运行动态监测,通过强化绩效约束、盘活存量资金、规范收入征管等方式,有效缓解收支矛盾,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五、2026年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
(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确保财政资源配置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务实有力举措推动机关党建提质增效,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展现财政工作新担当新作为。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现代化建设素质能力,抓好财政人才工作,加强财政机关文化建设,弘扬财政优良传统作风。
(二)加快建设“五个财政”。一是建设“健康财政”,筑牢可持续发展根基。不断增强地方财政自给能力,保持基层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着力推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提高国有资产资源和国有企业对财政贡献度。二是建设“安全财政”,守牢风险防控底线。加快健全债务管理体系,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努力构建全方位的财政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财政风险。三是建设“发展财政”,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注重产业培育,完善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机制,建设高质量产业财源,推动财政投入与产出良性互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财政可持续运行的内生循环。四是建设“民生财政”,织密兜牢人民生活“安全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推动政策、财力、服务向民生倾斜。五是建设“质效财政”,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运行机制,增强财政统筹调控能力,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效能。
(三)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积极落实、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坚决打破“基数固化”格局,加快建设支出标准体系,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领域和重大战略资金需求。强化跨部门协同与资源整合,统筹管理好财政资金、资产、资源,推动存量资金与新增预算联动,增强大事要事财力保障。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优先推进重点领域零基预算改革,着力形成“先谋事、后排钱,重统筹、优安排,抓执行、提绩效,强支撑、严监督”的全流程预算管理闭环。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调剂行为,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防止财政资金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促进财政资金有序使用。坚决杜绝新增财政暂付款,持续多措并举有效化解存量暂付款。进一步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水平。
(五)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保障正常公务活动开展,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从严配置固定资产,严控编外人员支出,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六)全面加强财政监督。紧盯关键环节,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重点领域财政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督促指导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推动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协同发力,加大对重大财政支出政策、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始终保持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监督查处的高压态势,防止财政资金流失浪费。对债务违规、“三保”落实不到位、财务造假、绩效严重偏离等突出问题,及时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追责问责,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积极的财政政策】
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6年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调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支持科技创新等国家重大战略。同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召开,提出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包括:一是扩大财政支出盘子,确保必要支出力度;二是优化政府债券工具组合,更好发挥债券效益;三是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增强地方自主可用财力;四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保障;五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放大政策效能。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区域间转移性收入】
是反映省级及省以下无隶属关系的政府间转移性收入,包括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性收入、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和其他转移性收入4项收入。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及资金监管的通知》关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资金由受让方县(市、区)财政局统一归集后支付到出让方县(市、区)财政局,通过一般公共预算‘1102103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和‘2302103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科目反映”规定,2025年全市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为5853万元(不含市内县区间交易金额),其中:云县1500万元、镇康县193万元、耿马自治县4160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
是指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大于余额的差额,主要是地方政府在获得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总限额内,通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安排预算资金偿还到期法定债务,使得实际债务余额低于法定债务限额而产生的可用空间。
【基层“三保”】
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三保”首次提出于2010年财政部有关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文件中,最初的概念包括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近年来尤其是疫情后,逐步转变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民生被置于首位且增加了“基本”。2022年“三保”成为当年两会热词,预算报告中提出,推动财力下沉,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2025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后,政策进一步聚焦基层保障能力建设,将“三保”支出与零基预算改革、绩效管理相结合,财政部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将三保支出列为首要保障项目,不得出现迟发、欠发现象。其中,“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括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基本民生政策。“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零基预算】
是指年度预算编制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等多方面,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2025年,“零基预算改革”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相比原来的“基数”预算编制方式,零基预算能够有效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整合低效重复的分散资金,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五个财政】
是指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2025年8月,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建设“五个财政”的实施意见》,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从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5个方面提出18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