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临委〔2023〕140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委办公室便签〔2023〕530号)文件要求,由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的38-31整改验收问题,8县(区)人民政府已组织了自查自验,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开展了市级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组织验收情况表向社会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出异议的个人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止(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单位: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生态修复科
联系电话:0883-2122549
联 系 人:宋媛婷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法治园区市政协2009室
邮 编:677000
特此公示。
附件:1.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38-31整改验收问题情况的报告
2.组织验收情况表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