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沧市城市规划馆特色展示区商铺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
日期:2025-09-02 11:0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4436次 字体:【

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规范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隶属下属事业单位临沧市城市规划馆)现就展馆一楼特色展示区闲置商铺公开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组织

公开招租的固定资产招租单位为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为商铺,位置位于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3号临沧城市规划馆一楼,总面积929.77㎡,分为A区、B区、C区、D区(A、B、C、D区一起打包招租),其中:A区面积197.76㎡,B区261.36㎡(一层面积130.68㎡、夹层130.68㎡),C区255.52㎡(一层面积127.76㎡、夹层127.76㎡),D区215.13㎡(一层面积88.05㎡、夹层127.08㎡)。

三、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如租赁期满,续租事宜由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符合续租条件,可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按程序进行,经出租方评估同意后优先续租;若不再续租,须在期满后10日内完成资产交接并撤离。如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报名条件及须知

(一)承租人资格

1.承租人须为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租经营要求)和有效身份证;

2.承租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失信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重大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承租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自然人无刑事犯罪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

4.承租人具备履行租赁协议的经济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须提供相应财务状况证明或履约能力承诺。

5.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租人管理规定,同意服从招租人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经营要求

1.承租方须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低俗化或与规划馆功能定位不符的业务(如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等行业)。

2.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和用途,原则上商铺不得转租、分租。如确需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转租、分租等,须提前提交方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3.承租方须承诺在经营过程中维护临沧城市规划馆的公共形象,积极配合城市规划宣传、地方文化推广等公益事业。

五、租金及承租方式

(一)本次招租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承租人需在甲方约定时间前递交密封报价文件,采购小组按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二)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三)本次招租出租起始价为28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将第一年租金全额存入出租人指定账户,租金缴清后方可使用房屋。以后每年度须在当年租期满前30日支付租金。租赁房屋的水、电、暖、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单位按时缴纳

(四)最终承租价格确定以后,承租方应在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时缴纳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账户名称: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临翔支行

银行账号:2518041309200003053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11:00截止。

(二)报名地点:有意向者请携带密封报价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递交至(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无失信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临沧市城市规划馆3楼323办公室。

七、免责条款      

(一)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如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毁损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在租赁期间,如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改造或本单位需建设公共设施使用已租赁的商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商铺归还出租方,合同未到期内的,以实际用房期限结算租金,剩余租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15750281379

联系电话:0883-2137000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3号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沧城市规划馆所有,招租过程将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临沧城市规划馆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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