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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5 10:5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76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和人员要求

1.初、中级职称申报范围。云南省省属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人事档案托管在省级人才服务机构的)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未组建初、中级国土空间规划工程职称评委会的州(市)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副高、正高级职称申报范围。云南省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3.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间的。

(二)申报专业类别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和专业相关性,选择下列专业之一进行申报: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调查与监测评价、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信息技术。


二、申报类型

(一)正常申报、特殊申报

符合《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的,可以按照正常申报或特殊申报类型申报。

(二)变更职称系列申报

因工作变动及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与原取得的职称系列(专业)不一致的(如原取得地质测绘、城乡规划等职称需申报国土空间规划工程职称,属变更职称系列),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同级别职称系列(专业)。取得原职称以后的相关相近业绩成果,可作为转评同级别职称的业绩参考。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2025年度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采用在线申报评审方式进行。在线申报评审流程:发布申报工作通知→用人单位注册单位账号→申报人注册个人账号→个人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受理。

(二)申报程序

1.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需通过访问互联网“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https://hrss.yn.gov.cn/zjgl,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注册登录账号。

2.个人注册。申报人员需通过访问互联网省信息平台注册登录账号,单位注册成功后个人才可注册,个人账号需要用人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

3.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通过互联网访问省信息平台,登录后在个人用户首页,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点击职称工作→职称申报,选择申报专业类别和职称,填写申报信息。

4.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5.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对不齐全、不规范的申报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留足补充更正时间。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完成的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不再提交州(市)行业主管部门重复审核。

(1)省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2)州(市)、县(市、区)所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州(市)直属单位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县(市、区)所属单位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3)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文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符不符”。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材料,要及时退回下级审核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承担兜底审核责任,履行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职责。

7.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人、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否履行审核责任负监督职责,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真实性、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等。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处理。对需要补充更正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推荐单位或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并为补充材料预留充裕时间。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个人申报及单位审核时间

2025年6月2日至7月15日18:00;

(二)各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时间

2025年6月2日至8月8日18:00。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二)《申报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及人员名单需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进行线上或线下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附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附件2)。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初级和中级资格证书)、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扫描件等。扫描件须经用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章确认。

(四)业绩和研究成果。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较新的代表作;提交评审的成果材料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

(五)电子照片。申报人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宽高比例为4.5:7—6:7,文件大小200KB-1MB。

(六)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需重新提供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七)线上申报材料具体以线上平台出现的必填或选填项为准(带*为必填),相关附件请扫描为PDF格式,单个文件限3MB以内,不得将未规范命名的扫描件直接上传。


六、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提交相关材料。本人应对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特别是破格申报条件和填报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上报的材料均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省信息平台生成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此表须由申报人本人亲笔签名和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公示)在本单位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申报人员,由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审核、各级主管部门复核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逾期未填写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五)在同一年度,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程序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七)对违反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弄虚作假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技术职称申报评审。

(八)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时间包括了审核后个人更正的时间,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间应尽量提前,超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后将无法重新开通。建议申报人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更正时间,避免超时无法申报,错失当年度参加职称评审的机会。

(九)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申请国土空间规划工程职称系列的需先申请转评,转评后下一年度才可正常申报新的职称。请相关人员提前申请转评,以免影响后续正常申报。

(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各级职称评委会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公司)、个人等代理职称评审有关事项。

(十一)申报人员需仔细阅读并按操作说明逐步完成职称申报工作。“职称在线申报评审相关操作说明”下载流程:省信息平台首页→帮助中心→系统操作文档→下载“职称在线申报评审相关操作说明”。

(十二)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  0871-63368326

省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871-65836836

0871-65353824

0871-65862043

附件:

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5号)

2.公示情况说明(供参考)

3.破格申报推荐函(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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