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南岸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方案编制目的、资格及依据
1.方案编制目的
方案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编制,编制目的为采矿权新立。
2.方案编制资格
方案由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编制,符合有关要求。
二、矿区地质与矿产资源情况
根据《云南省双江县勐勐镇南岸建筑用花岗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云地工勘双江资矿评储字〔2026〕1号),截止2025年9月30日(估算基准日),拟设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中风化层286.6万立方米(751.0万t),其中控制资源量167.2万立方米(437.9万t),占比为58%,推断资源量119.5万立方米(313.1万t)。保有资源量为286.6万立方米(751.0万t),覆土层(风化层花岗岩)为51.5万立方米(135.0万t),覆土层(第四系)为2.6万立方米;剥离量为54.1万立方米,平均剥采比为0.19立方米:1立方米;矿床资源规模属小型。
三、评审结果
专家组经审查认为,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并经专家组复核后,《方案》能够满足资源开发的要求,编制内容符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临时编制指南(非油气矿产)》等文件规定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满足《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14部分:饰面石材和建筑用石料矿产》(DZ/T0462.14-2023)中对建筑用石料矿山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南岸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案》的审查。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彪,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