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华新水泥(临沧)有限公司耿马丙令村粘土矿开采方案》评审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5-10-30 15:3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378次 字体:【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华新水泥(临沧)有限公司耿马丙令村粘土矿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该方案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矿权概况及编制目的

由于无法征地等原因,无法利用现采矿权范围内存在的空白区资源,按有关规定,对现采矿权范围进行缩小,拟缩小矿区范围至地质报告资源量估算范围,现采矿许可证到期,为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矿山管理提供相关依据,据此编制《方案》。

二、编制依据

(1)方案编制基础资料依据:方案编制委托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华新水泥(临沧)有限公司耿马丙令村粘土矿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及相关规划审查意见;承诺书;《耿马县拉法基瑞安(临沧)水泥厂粘土矿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临国土资储备字〔2013〕20号);《华新水泥(临沧)有限公司耿马河底岗粘土岩矿储量年报(2024年)》;对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不涉及资源储量变化的技术审查意见;

(2)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临时编制指南(非油气矿产第一篇 编制说明)》;《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GB50771—201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2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水泥原料矿山工程设计规范》(GB50598-2010);《最新采矿制图标准》(GB/T50564-2010);《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13部分:黏土类矿产》(DZ/T 0462.14-2024)。《固体矿产资源量估算规程》(DZ/T 0038.1-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石灰岩、水泥配料类(DZT0213-2020)》;《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绿色矿山评价通则》(GBT44823-2024)。编制依据满足相关要求。

三、说明与建议

严格按设计台阶进行开采,做好截排水工作,建议加强边坡管理,做好边坡巡视、监测、加固处理等工作;边开采、边复垦,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四、评审结果

专家组经审查认为,《方案》编制内容符合“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和《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临时编制指南(非油气矿产第一篇编制说明)》要求,满足《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同意通过《华新水泥(临沧)有限公司耿马丙令村粘土矿开采方案》的审查。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彪,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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