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1176401000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日组建成立,作为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建章立制抓落实,参保扩面有力有效
临沧市医疗保障系统压实参保工作责任,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临沧市2024年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攻坚工作要点》《居民医保参保扩面“五个准备”“六个步骤”工作机制》《医保政策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五进”专题宣传活动方案》等制度机制,形成参保工作合力,全力做好参保扩面工作。一是压实责任,参保动员到户到人。市、县党委、政府高位推进,医保、税务部门联动定期通报、议事协商,统筹乡村两级力量及时做好摸清底数、数据交换、安排部署、工作力量、宣传动员“五个准备”,推进广播叫着交,敲门入户帮着交,锁定资助参保人群不漏一人盯着交,电话联系提醒催着交,反复劝导督着交、新生儿、新增低收入困难群众不落一人促着交“六个步骤”,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二是数据赋能,参保信息精准到人。开展重复参保专项治理,实时上传、强制校验参保信息。共享交换数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做实“三本人员清册台账”“两清单一明细”。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强化日常调度分析,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信息。三是聚焦重点,全面推进应保尽保。开展“五进”宣传活动63次,制作播放短视频6期,发放宣传物品24万余份,播放医保政策43万余次,短信发送32万余人,发出动员参保一封信4期,“乡村大喇叭”每天连续宣传政策,营造全员参保良好氛围。开展儿童参保专项行动,组建宣传小组到学校门口摆摊设点宣传政策,推动新生儿“出生即参保”13075人,儿童在常住地、学籍地参保46.78万人。
(二)打出基金监管“组合拳”,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临沧市医保系统积极顺应医保基金监管新形势,主动作为,聚焦重点机构、重点线索、重点问题,创新举措打出帮助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开展问题线索核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基金监管“组合拳”,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和临沧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全市血液净化专项检查,倒卖药品专项整治,全面整改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反馈问题,解除9家违规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完成问题整改92项。对49家定点医药机构分别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二是加强线索数据核查。开展医保“回流药”超量开药疑点数据核查、住院模型大数据筛查;认真核查国家反欺诈平台和省医保局推送的糖化血红蛋白、限定性别类项目、限定性别类药品、重复结算数据、利用死亡人员信息骗保等疑点数据,共完成8批82484条疑点数据问题线索核查。三是深入推进常态化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对照6批负面清单、飞行检查反馈问题等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812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主动退回违规资金4464.92万元。四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安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机构、重点线索、重点问题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组建工作组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在全市范围推动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药服务监督管理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临沧市医疗保险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不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2.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不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42人,其中: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4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8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其中: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无学生和遗属人员。
我局无实有车辆编制及车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6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00万元,增长4.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76万元,增长5.03%;其他收入减少0.76万元,下降10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和五险一金等各项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6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53万元,占总支出的78.36%;项目支出251.96万元,占总支出的21.64%;本年度未发生其他收入、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83万元,增长4.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19万元,增长8.98%;项目支出减少21.36万元,下降7.8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和五险一金等各项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2.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4.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7%。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8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96万元。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破产企业职工大病保险经费项目经费20.12万元,智慧医保运维经费项目经费35万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飞行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0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项目经费20万元,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6.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5.76万元,增长5.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8%。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和五险一金等各项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91万元,退休费16.0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养老保险缴费数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10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95万元,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1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5万元,医疗费补助20.12万元,基本工资211.77万元,津贴补贴246.44万元,奖金141.68万元,绩效工资23.33万元,办公费59.7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99万元,电费3.7万元,邮电费17.55万元,差旅费33.92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7.04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劳务费6.25万元,委托业务费68万元,工会经费16.82万元,福利费4.74万元,其他交通费65.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79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保险等相关费用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6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完成年初预算的90.71%。主要用于我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支出数字变化。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万元,决算为0.95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67.8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21.79%。增加的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我市进行检查需安排接待导致接待费增长。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万元,决算为0.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7.8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21.79%。增长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我市进行检查需安排接待导致接待费增长。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21.79%。增长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我市进行检查需安排接待导致接待费增长。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万元,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6%,比上年同期增加0.17万元,同比增长21.79%,增长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我市进行检查需安排接待导致接待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接待人次143人(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024年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68.22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71.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7万元,固定资产61.27万元(净值),无形资产5.77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万元。2024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故无资产处置收入,无房屋出租,故无出租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自评工作过程中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对照年初设定的职能指标,经自检,已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工作任务。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51.96万元,共5个项目,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为优。(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