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从2022年7月起,对全市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3个月的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落实“免申即享”,保障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阶段性缓缴政策受益中小微企业达1142户,预计缓缴资金规模39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