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选题计划》《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严格执行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先后以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座等形式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文件,分别邀请市司法局、局法律顾问单位有关领导、法律专家进行2次专题辅导,并集中研讨交流。提请市委组织部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重要培训计划,会同市委党校举办“临沧市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专题培训班”,共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111人(次)。开展2次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支撑,实行“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党委班子”法制审查制度,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不断健全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智囊团”作用,配备应急管理公职律师4名。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注重在法治轨道上研究解决应急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听取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局《2025年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17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系统安排部署全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有关要求开展述法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完成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聚焦核心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开展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省、市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聚焦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三大核心,系统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对照权责清单和法定依据,对我局现有行政检查事项进行梳理,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无法律依据、法定依据失效或无实际成效的检查事项,累计梳理行政检查事项6项。按照权责透明要求,在同步报请同级权责清单管理部门的同时,按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依据、标准、程序及救济方式,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及机构编制文件,对我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确认合法行政执法主体1个,行政执法人员42名。
二是持续强化行政监管执法效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托“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执法信息公示率、全过程记录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均为100%,共向应急部上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4起,上报率和合格率均为100%,执法实效性不断提高。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分级分类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办结的79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其中行政处罚59卷,行政许可20卷,市本级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达100%。严格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过程控制管理,共向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发出一般事故督办函7份,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审核,加强管理”原则,严格审核督办的事故调查报告,切实加大规范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力度。落实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共选派2批执法骨干参与“全省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业务培训会3次,累计全员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专题培训班线上培训学习平均达80学时,按要求全面完成全员60学时培训。年内新增持证执法人员4名,行政执法资格持证率达100%。
三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全面推行“企业安静期”“亮证执法”“扫码入企”制度和“综合查一次”机制,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多项检查整合为1套流程,完成“云执法”APP的安装与使用,开通执法人员账号29个,按照提前告知、扫码入企、线上执法全覆盖、检查结果当场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两书同达等程序规范使用“互联网+执法”“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应急管理10项轻微违法且主动整改的审慎包容执法减免责事项清单,年内首次对1户企业作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处罚决定。通过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局执法行为合法性、合理性显著增强,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抓实专项行动,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同纵深推进。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暨整治“两违四乱”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通知,畅通政府门户网站等举报渠道,发布专项行动举报方式通告,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整改、巩固提升”工作步骤,聚焦“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事故调查、隐患处置”等核心权力环节,建立“排查、整治、监督、长效”闭环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群众举报等多渠道排查共性问题2个、问题线索7条。在事故调查、执法检查中同步排查廉政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与廉政建设双提升。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突出问题,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排查梳理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3个、案卷评查反馈问题29个,整改完成率100%。通过两大专项行动协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明显提升,企业满意度达95%以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安全保障。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受理、核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符合条件的积极兑付举报奖金,群众参与度显著提升,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安全监管格局。发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现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100%建立,目前全市统计的1991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依法处突能力提升
一是应急管理法治体系不断健全。修订完善《临沧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成《临沧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印发《临沧市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南》,进一步细化了应急处置指挥体系、流程、措施、要求等,使应急处置工作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二是推进应急演练法治化。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综合应急演练23501次,参演人数130.7万人次,提升应急处置协同能力。三是加强应急处置法治保障。建成各级(类)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12400余支;实施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1685台(套)装备、设备已全部投入实战;规范应急响应、物资调拨、救援队伍调动等程序。四是防灾减灾精准化水平、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全面提升。指导配合6个市级行业部门研究制定与防汛“1262”机制相匹配的行业递进式防范应对工作细则和配套工作机制,实现防汛“1262”机制的横向贯通。2025年,全市先后发生风雹、地质、洪涝等自然灾害,经历12轮强降雨,发生洪涝灾情30起,地质灾险情17起,共造成22.5618万人次受灾,全市各级累计派出工作组2094次,下沉干部76558人次,紧急转移避险10977人、紧急转移安置1052人。面对防汛严峻形势,各级各部门以“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为总抓手,赢得灾情险情应对处置时间,牢牢把握住了防汛主动权,实现了汛期因灾“零伤亡”。
(五)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常态化开展特色宣教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5年法治建设与普法工作要点》《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宣传活动与安全生产监管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广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知识。全市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万余份,观看警示教育片1800余场次,参与群众100余万人次。组织参加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在线竞答活动,全市参与线上答题人数近5000余人,全均活力值达888.79。二是强化以案释法实效。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解读,通过案例宣传法律法规,让群众直观了解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典型案例库,累计报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4个;集中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曝光警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3起,以案释法。三是严格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培训、考试大纲,作为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以培训考试助推企业提升安全责任意识,自觉遵法守法。组织安全生产考试78批4769人。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5年,全市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反映在:部分干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有差距。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技能不均衡,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深度不足。普法实效仍需提升,普法形式创新性不足,企业一线员工、农村群众等群体的法治意识仍较薄弱,普法与安全实践融合不够紧密。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仍显薄弱,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群众防灾意识不强,对汛期灾害的突发性和破坏性认识不足;应急物资储备无法满足应急需求,基层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仍需加强等。
三、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依法治理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应急管理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应急管理难题,把法治要求贯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风险研判、预案制定、应急响应全流程。
二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巩固拓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成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应急管理执法流程和裁量基准;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更好服务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压实执法责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应急管理执法信息、政策文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活动,采取不同形式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避险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