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抓实党的建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1.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选题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理论武装。采取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研讨,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上半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加强对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的管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上半年,积极向各级媒体报送稿件11篇,刊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94篇、微信公众号111篇。
2.不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落实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明确了党建目标措施和工作要求。上半年,召开支委会6次、党小组会18次、党员大会2次、讲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认真做好2024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机关党建与应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春节”“七一”前夕,到挂钩村开展“支部+支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10名)、讲党课等系列活动,积极协调支持挂钩村3万元资金用于入户道路建设。
3.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按时启动并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共举办读书班1期,开展集中研讨2场8人次。深入查摆整改问题,领导班子查摆问题10条(纳入专项整治2条)已整改完成,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33条、党员查摆5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扎实组织开展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及“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组织观看《反腐为了人民》《莫让“小节”成大劫》等警示教育片,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上半年,开展廉政教育6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00余人次。开展违规饮酒、矿产资源领域等廉政提醒谈话112人次,其中党委书记落实提醒谈话17人次。持续抓好市委第十轮常规巡察反馈的29个问题整改,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7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
(二)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14人,同比减少5起、5人,分别下降27.8%和26.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各类灾害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细化措施、第一时间贯彻落实。202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批示1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5次、市安委会(扩大)会议3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细化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尽其责的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照挂图作战目标清单,抓实“九大行动”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检查3872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989家,帮扶指导高危行业企业131次、93家,查出重大事故隐患586项、完成整改298项,整改率50.8%,实施行政处罚280次,罚款150.05万元,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10家、公布典型案例2个。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整改完成中央安全生产考核第十七巡查组明查暗访反馈隐患问题60项和省安委办综合督查反馈问题14项。市安委办组织4个督查组,对8县(区)和临沧高新区、临沧边合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94个,其中重大隐患4个,至目前,完成整改179个(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个),15个问题正在整改。
(三)行业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1.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围绕“四个一批”,严把矿山准入关,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产业结构升级。至目前,已关闭非煤矿山77座,完成改造升级14座,其余企业正在加快推进。健全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机构,配齐管理技术人员,16户非煤矿山企业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乡(镇、街道)以上政府领导全面落实包保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责任。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取得实效。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改造提升任务,完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改造1户、新建2户;今年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的1户企业已完成自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改造提升,全市10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完成自查,共发现不符合项113项,目前正在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改造提升工作。
3.工贸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推动28户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定级。配合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查处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违法行为3户;开展全市冻库排查,建立清单,目前统计冻库110个。正在推进全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应用工作。
4.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制定实施《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上半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对193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隐患问题759项,已整改416项;下达执法文书999份,立案调查企业23家,实施行政处罚26件,罚款金额265.56万元,完成典型案例7起。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4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2025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和“企业安静期”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挂牌督办临翔区临翔康临面条厂“3.3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督促镇康县及时督查评估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6·0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
5.安全宣教培训扎实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上半年共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625次、6.52万人;组织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考试取证9批525人、特种作业人员25批1638人。开展特种作业领域专项治理“回头看”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根据《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考试点进行优化整改,退出安全培训机构2家。在镇康县举行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及咨询日活动;选派2名同志参加2025年云南省应急科普讲解大赛,获三等奖。
(四)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有力有序。截至目前,洪涝、风雹等灾害造成全市152365人受灾,同比增长106.24%;农作物受灾面积9598.21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9064.41万元,同比增长304.42%;累计转移群众3306人,无人员伤亡。
1.持续有效抓好防汛工作。上半年,全市平均降雨量777毫米,较历年同期偏多164毫米,偏多27%;较去年同期偏多142毫米,偏多22%。成功应对5轮强降雨,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3次,累计派出工作组480次,下沉干部9411人次,转移群众442人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主要领导分别召开全市防汛工作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以“四不两直”方式到乡(镇)调研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7次研究防汛抗旱工作,市政府各值班领导开展防汛调度15次、市防办调度10次。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完成汛前省级防汛督查发现的10个问题整改;市防指派出8个工作组对8县(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66个、完成整改50个、正在整改16个;市级行业部门汛前包保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01个、整改269个、正在整改32个。
2.森林防灭火成效明显。防火期内及时处置卫星热点131个,实现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提前谋划制定防火期工作计划,报批下发总林长令、防火命令、公职人员带头落实防灭火要求等通知,聚焦“火源管控力度不够”和“人民防线筑得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严格火源管控,全市设立防火卡点952个,8400名护林员加密巡护频次,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加强宣传教育,累计发放户主通知书48.67万份、粘贴防火命令及标语72.38万份,发送警示短信323万条,推送短视频560余条,全民防火意识进一步提升。网格监管持续强化,1847名林长带队开展巡林1.32万次,推动解决隐患问题6个类别;23个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深入包保乡镇开展两轮指导服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96个。组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专业队1158人;组织市级综合实战演练1次,20支队伍300余人参演;开展各级培训522场次3.08万人次。
3.抓好防震减灾准备工作。今年以来,市内发生可定位ML1.0级以上地震134次,最大为5月28日发生在永德县永康镇的ML3.8级地震。市外对我市有影响的地震主要是“3∙28”缅甸曼德勒7.9级地震,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对2025年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制定《2025年临沧市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实地检查指导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制发《临沧市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南》,召开高考期间震情会商1次,开展2025年市级地震应急演练暨观摩活动1次,8县(区)均按要求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抓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启动地震灾害应对处置“一县一策”和避难场所规划编制工作。
(五)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参与处置“7∙02”大临铁路云县红豆山隧道出口桥及茂兰会让站涉险事故,经过8个小时全力抢修,动车恢复通行;有效处置云县茂兰镇“5∙12”民房起火灾害事故和云县“7∙18”道路交通事故。
1.基层应急能力不断夯实。根据《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责任和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实施总投资4778.75万元的临沧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为各级专业队伍配备救援装备1685台(件、套);争取到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247台(件、套)、森林防火专用水带2100米;提升基层风险防范能力,做实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灾害信息员风险识别、信息报告能力,组织市、县(区)9名灾害信息员参加2025年全省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全市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约33万余份,开展各种防灾减灾救灾演练活动1430余场/次,约28万人参加。举办临沧市2025年安全生产和灾害风险管理专题培训班,提高应急等有关部门及乡镇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和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2.应急保障体系持续健全。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制定出台《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汛期值班值守职责的通知》。参照省级预案,编制完成《临沧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审稿)》并呈报市政府审定。启动《临沧市“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3.应急力量逐步建强。全市有消防指战员230人、专职消防员724人、企业专职消防员148人;有临沧市矿山救援队伍1支,临沧市矿山救援队参加“云南省第二十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应急救援员竞赛”,获得团体三等奖和矿山冒顶事故处置科目三等奖;持续推进临沧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专业队)建设,目前已到位1158人,常态化开展培训、训练;成立沧江蓝麟潜水救援队1支8人,红十字赈济救援队1支20余人,红十字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1支69人,各级各类企业组建抢险救援队伍104支2007人,建立乡、村、组三级基层应急救援队伍12345支75152人。
4.救灾救助准确及时。初步构建起覆盖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的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全市共有1942名灾害信息员,实现了每个乡(镇)、村(社区)至少有1-2名灾害信息员的目标,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及时报送灾情。今年以来,下拨2024-2025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1662万元,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03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17198人;下拨2024年地质灾害救灾资金300万元;下拨2025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320万元。1月初从省级储备救灾物资中向8个县(区)调拨棉被、棉大衣等冬春救助物资4952件,有效保障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缅甸“3∙28”7.9级地震后,向缅甸调拨捐赠帐篷、折叠床等市级救灾物资2025件。
5.严格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电话响铃3声内接听制度。组织开展值班业务培训10次,抽查县(区)值班值守情况99次,值班业务系统监督检查181次,开展卫星电话通信演练6次,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会议15次;下发《节日值班工作提醒》等16期;接报处理突发事件11起,未接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
二、存在困难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仍然很大,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高;“七下八上”关键期防汛形势严峻、压力大;防震减灾工作任务重,小震大灾、断路断电断网和救援不及时风险依然存在。
下半年将进一步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全面领导,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力推进2025年度省对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落实,认真做好考核指标中期分析评估工作,同时谋划好市级考核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道路运输、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领域,持续抓好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消除问题隐患。三是做好“七下八上”关键期防汛工作,加强会商调度,认真落实“1262”预警响应联动、联合值班、临灾转移避险等各项防汛工作措施和机制;建好用好“第一响应人”队伍,发挥大喇叭、锣鼓等预警作用。四是强化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加强震情跟踪研判会商、地震速报预警工作;督促县(区)做好“一县一策”编制,配合做好应急避难场规划编制工作。五是提前谋划安排2025至2026年防火期工作。六是落实政府领导、防指副指挥长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加强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确保首报快、续报准、核报全,同时加强防汛舆情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