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信访局)
索引号
lcs_xfj/2025-00024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12
临沧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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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601000

临沧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信访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24号)文件执行。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临沧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高位推动,信访工作大格局有效形成。一是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专题研究信访工作4次,召开5次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对全市信访工作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市级党政领导率先垂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对信访问题带着干、盯着干,先后对信访工作批示65次,带头接待群众2次2批4人次,下访5次5批8人次,带动市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71次72批123人次,其中:公开接待群众9次9批15人次;包保化解的51件信访事项已化解51件,化解率为100%。三是关心支持信访部门机构改革。市委、市政府结合信访部门机构改革,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全市信访部门机构改革于今年3月底圆满完成。除市信访局和临翔区信访局单独设置外,其他7个县信访局在同级党委社会工作部加挂牌子。四是充实基层信访工作力量。2024年8月份,全市共选派2461名干部充实到农村基层一线担任“自然村长”。“自然村长”承担5项工作职责中,在信访方面重点当好法律法规宣传员、风险隐患排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成为一支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重要力量,也是临沧推进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的创新模式。

2.坚持法治导向,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推进。一是预防法治化深入推进。坚持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工作导向,把基层一线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主阵地,创新以“利用基层党组织体系网和社会治理体系网‘两网融合’织牢‘预防法治化’网格体系,用好‘自然村长’加固‘预防法治化’基层基础,坚持动态销号、示范带动、问题移送、包保分片、责任督导‘五项机制’提升‘预防法治化’工作成效”为载体的“215”模式,全市14216名网格长、28334名网格员共参与矛盾纠纷排查5905件、化解5381件,2461名“自然村长”共参与矛盾纠纷排查1941件、化解1724件。二是受理法治化深入推进。及时准确登记群众信访事项,做到应登尽登、应录尽录。精准分流转办交办,规范受理告知。准确区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实施方案》,先后3次组织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推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规范、实质性化解、群众满意。市信访局组建宣讲团,深入全市八县(区)、市直部门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受众人数达1000余人次,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三是办理法治化深入推进。广泛推广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依规信访,督促有权处理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及依法分类处理,印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指引》,推动职能部门依法按程序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信访问题中的作用,将调解贯穿依法办理全过程。今年市级及以下登记信访事项行政三级办理2044件,调解293件。四是监督追责法治化深入推进。加强督查督办,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等情况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实行重点案件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分析,全市信访部门共督办信访事项83件次,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8件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监督24件次。严格履行“三项建议”职责,结合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监督协作机制,配合市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制定《临沧市常态化移送群众诉求问题工作办法》。五是维护秩序法治化深入推进。联合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及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表达诉求。

3.坚持全局观念,服务保障大局能力持续增强。一是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强化适时预警和应急处置,圆满完成了市委活动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二是创建工作落实落细。“如家信访窗口”创建及“说事评理室”设立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市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大厅按照“如家信访窗口”标准完成建设并正式运行。三是信访突出矛盾问题有序化解。扎实开展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工作,共受理复查申请18件,已复查18件;受理复核申请8件,已复核8件。四是信访业务水平大幅提升。先后开展信访业务骨干培训4场次,有效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围绕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共报送信访信息专报13期,人民网网民留言和领导信箱来信办理情况报告16期。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接访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督查督办科、网络信访科、临沧市信访信息技术中心。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临沧市信访局;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临沧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5人,其中: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的离退休人员,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1.临沧市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临沧市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2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75万元,增长17.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75万元,增长17.47%。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增加信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搬迁改造工程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2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85万元,占总支出的72.48%;项目支出116.14万元,占总支出的27.5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75万元,增长17.47%。主要原因:2024年度增加信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搬迁改造工程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9万元,下降1.10%;项目支出增加66.14万元,增长132.2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退休2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度增加信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搬迁改造工程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1.4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14万元,其中:3.56万元项目资金具体情况涉密不公开。与上年对比增加66.14万元,增长132.28%,主要原因:2024年度增加信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搬迁改造工程经费。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5.7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信访保障工作经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信访工作的有序 、务实、高效开展,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6.88万元,主要用于做好信访事项处理、信访工作调研及信访安全保障等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3.市信访局机关及群众来访接待中具体情况涉密不公开心搬迁改造工程经费65.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搬迁改造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2.75万元,增长17.47%,完成年初预算的72.63%。增加的原因:2024年度增加信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搬迁改造工程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8%,完成年初预算的68.47%。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机关行政运行和信访工作、信访维稳的经费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计划信访局机关及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一起搬迁,年中实际执行只搬迁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2.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外交(类)支出。

3.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国防(类)支出。

4.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公共安全(类)支出。

5.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教育(类)支出。

6.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科学技术(类)支出。

7.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完成年初预算的91.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

10.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节能环保(类)支出。

11.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农林水(类)支出。

13.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金融(类)支出。

17.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完成年初预算的80.43%。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

20.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支出。

24.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万元,决算为1.67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68.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4万元,下降67.95%。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成本。

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4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3%,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4万元,下降67.56%。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成本。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2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57%,完成年初预算的22.3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70.42%。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成本。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4万元,下降67.95%。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成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比上年同期减少3.04万元,同比下降67.56%,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4%,比上年同期减少0.50万元,同比下降70.42%,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成本。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4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信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4)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3.95万元,无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信访局资产总额60.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5万元,固定资产56.98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4万元,增长47.78%,主要原因:本年度新购一批固定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1万元,流动资产增加0.33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5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1.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信访事项转交办率、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5%以上。

2.做好信访积案化解、信访事项处理、信访工作调研及信访安全保障等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信访答复时限<=60天,领导包案化解率>=95%,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较上年提高,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90%。3.2024年底已完成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搬迁改造工作,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并投入使用。建成接访窗口5个,建成接访室2个,2024年底投入使用率达100%,来访便利舒适度大幅提升,满足容纳150人左右来访群众接待需求率达95%,来访群众满意度达95%。出差108天,完成安置点图纸44个,服务对象满意度>=95%。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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