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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
中共临沧市信访局党组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4-03 16:45 来源:市信访局 浏览:15次 字体:【

2025年度市信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导向,严格按照《法治临沧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临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的要求,不断推进法治临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信访建设。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契机,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市信访局紧密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学习宣传,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读书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法治思维,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结合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八五”普法实施,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作用,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对县(区)信访业务人员开展多轮次《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并深入党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垦局、云南交投公司等单位对“自然村长”、领导干部开展信访知识业务培训。二是在日常的接访和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中,加大对来访群众的法制宣传,引导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理性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三是在接访大厅摆放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等宣传资料,在电子显示屏滚动式播放信访工作宣传内容。四是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培训、会议还是现场指导县(区)、有权处理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人的合理诉求。五是结合支部工作,深入乡镇、社区和挂钩村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六是与市委政法委联合,拍摄“临沧政法主播说”之信访工作小视频2期。七是以《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为契机,联合市、区政法部门、网信部门开展上街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普法,逐步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力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为达到“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市信访局紧紧围绕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全面推进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

一是推进预防法治化,落实源头治理责任。结合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九大领域”领导包保督导,坚持每月对信访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将重大疑难信访矛盾纠纷纳入市级领导包保督导;加强市级领导接访下访工作,通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示范带动和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加强与市委政法委沟通配合,推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断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信访增量。

二是推进受理法治化,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始终坚持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要求,不断规范信访事项受理职责、时间、部门,严格按照“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以及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规定,既确保信访事项的依法受理,又避免了大量信访事项不断在信访内无限循环。

三是推进办理法治化,对信访事项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始终将调解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工作中,坚持“诉访分离”,坚持依法分类解决信访诉求,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信访案件评查,对那些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纳入督办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四是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充分履行信访部门的“三项建议”职责,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建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意见建议,建立和完善《临沧市常态移送群众诉求问题工作办法》和《临沧市信访部门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工作规则(试行)》。同时,对引发规模性集体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信访事项进行挂牌督办。

五是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始终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强化《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反映诉求。牵头制定《临沧市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会商工作制度》,定期商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分析研判特殊疑难信访事项,推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结合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法律法规的应用。一是持续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为有效解决特殊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和让每一位信访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市信访局持续聘请九正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为市信访局依法开展工作和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制度。为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始终坚持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不断应用法制手段解决信访问题。三是持续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全市信访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全市信访工作进行分析研判,适时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议,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参加,为全市信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四是主动将信访工作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市、县(区)信访工作人员进驻综治中心,积极开展联合接访、联合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五是认真开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督促和指导有权机关严格按照法定途径解决信访问题,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五)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普法工作。一是建立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把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构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常态化将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纳入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法,不断将普法工作推向深入。三是结合信访工作法治化,明确时间、人员、地点、内容、形式,认真抓好普法宣传工作。四是来访接待释法。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来访释法,与来访群众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做到100%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在工作中时时处处维护法律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意见,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为加强市信访局依法行政和法治信访建设,在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设立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信访系统的法治信访建设工作,局党组定期不定期的听取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二)统筹推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信访工作中,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依法依规推动信访案件化解。加大对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的调研,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亲自督办、带头协调,多次研究信访工作经、诉访分离、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办理,严格要求按照法定程序、法定途径解决问题,不断将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融入到信访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完善内部机制,认真履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带头规范和执行民主集中、“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中始终坚持末尾表态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意见,依法依规进行决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机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严格按照法规法规和机制制度办事,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严格程序,依法行政。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作用,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邀请律师参与,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依法解决信访矛盾和问题。对规范性文件或作出决策的事项,先行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努力推动依法决定、依法行政。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有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方式方法不多,特别在学用结合上不够紧密,有的内容仅停留在学习层面,没有融入到信访工作中进行贯彻落实。

(二)职能作用发挥不足。从信访矛盾问题的产生来看,部分信访问题的产生属责任县(区)、部门没有完全做到依法行政,如“两违”的拆除问题,在此类信访问题的处理上,未能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优势,督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有差距。责任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未严格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不能充分应用法治手段解决信访问题,导致部分信访事项或群众合理诉求不断在信访途径循环。另外,在维护秩序法治化方面,对那些缠访闹访行为推动处理不够,导致部分信访人员长期缠访闹访,一定程度影响政府形象。

、下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结合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多样多载体的学习方式方法,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理走、往实里走,切实增强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持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做好普法强基补短板“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接访信访群众、接访大厅、挂钩社区、“三会一课”等时机和载体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让法治信仰在全社会普遍树立,社会大普法格局不断健全。

(三)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持续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加强对有权处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促使信访诉求按照法定途径解决。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四)不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加强对信访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信访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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