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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放射诊疗、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学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整顿和规范社会公共卫生秩序;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承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医疗卫生监督,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持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增加监督频率,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重点围绕医疗机构是否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文书书写是否规范,消毒隔离制度是否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置是否规范,是否利用超声技术及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查处医疗机构案件61件,罚款41.65万元;传染病类案件29件,罚款1.13万元;无证行医16件,罚款38.3万元;放射卫生12件,罚款2.3万元;妇幼健康7件,罚款0.2万元;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21份。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逐步规范化、常态化
1.抓好公共场所和餐饮具消毒工作
以“创卫”、传染病防治的工作要求,对全市5622家公共场所、2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存在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健康证过期、布草间、消毒间设置不规范、未配备布草柜、消毒柜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住宿业、理发店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结合重点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公共场所双随机工作检查。共检查住宿业、公共浴室、美容美发、超市、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10839户次,共查处公共卫生违法案件209件,罚款5.59万元,同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63份;餐饮具集中消毒案件15件,罚款金额1.8万元,同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5份。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为公共场所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完善管理措施,加强自身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2.抓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就传染病防控、教学生活环境卫生、学校生活饮用水和生活环境卫生等内容对各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就学校如何做好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同步进行宣教指导,督促学校严格按要求落实一案八制。共查处学校卫生案件114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58份,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3.抓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定期开展生活饮用水日常监督检查,对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涉水产品和消毒剂的卫生许可批件、水源卫生防护设施、水质消毒净化设施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经营单位取得联系。共查处生活饮用水案件4件,罚款0.19万元,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2份,责令供水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
4.抓好职业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企业监督检查99户次,查处职业卫生案件10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件,通过加大职业监管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5.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最严谨的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进驻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极大方便了企业,共审核、备案、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82件,涉及食品生产企业73户。
(三)国家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疾控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云疾控监督发〔2024〕1号)、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卫生健康国家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临卫健发〔2024〕62号)工作要求,2024年双随机抽检任务涉及临沧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专业1266家被监督单位,在2023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加强与疾控机构的协调,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正确认识、重点突出、专常结合、狠抓落实、注重质量,监督执法全过程按要求使用手持执法终端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强化信息报送和问题反馈,确保上级能够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努力,截至目前已完成双随机任务数1258家,监督完成率99.37%,监督完结率100%。抽查中对违反法律法规的215户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14.7万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四)办理各项许可证件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共1180件,包括《医师执业变更注册》、执业注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印鉴卡》延续《医疗广告审查》等各项许可证件办理。接受各类业务咨询1600余人次;所有办件事项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公共卫生监督室、3.医疗卫生监督室、4.卫生监督信息室、5.办证室、6.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5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40.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27万元,占总收入的96.2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13万元,占总收入的3.8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7万元,增长1.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3万元,下降1.12%;其他收入增加6.19万元,增长210.54%。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增资调整,故收入较上年相比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拨入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相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4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4万元,占总支出的81.52%;项目支出44.37万元,占总支出的18.48%;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8万元,下降0.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45万元,增长10.41%;项目支出减少20.02万元,下降31.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资调整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因本年度工作安排财政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卫生监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5.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7%。人均基本支出18万元/人/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1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卫生监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3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相关工作办公费及相关工作差旅费支出。
卫生监督执法综合办案经费项目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相关办公经费支出。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项目经费2.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办公服务经费支出。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工作差旅费及办公费支出。
非财政拨款项目经费8.8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及岗位补贴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2%。与上年相比减少2.63万元,下降1.12%,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7%。减少的原因是因本年度工作安排财政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度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5%,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及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经费、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有所调整。
2.卫生健康(类)支出19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2%,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56万元,用于卫生监督局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接待费、工会经费、车辆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35.54万元,用于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办案经费4.5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机构能力建设)补助20.3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0.6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为2024年度拨入使用,未纳入预算。
3.住房保障(类)支出1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完成年初预算的89.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决算为1.64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5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及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相关下乡工作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4%,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0.00%。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5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及基本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事宜减少,下乡次数减少,故支出下降。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比上年同期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30.00%,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维修费及租车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来本单位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卫生监督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0.00万元,参公事业单位15.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下乡出差次数减少,相关日常费用相对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卫生监督局资产总额33.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9万元,固定资产25.6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无变化,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024年我单位无房屋处置及车辆处置情况,无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无资产报废报损等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卫生监督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临沧市卫生监督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5.54万元,共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5.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机构能力建设)等工作。总体分析,基本按照预计进度完成各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良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