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201000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临沧市精神卫生心理防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救助救治、国家健康扶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大病集中救治,慢病居家管理,临翔区麻风病防治及社会心理服务云平台运营服务系统等工作,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精神卫生服务。
二、 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对精神卫生健康事业的领导全面加强
党支部切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扛起政治意识教育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注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2024年召开13场次支部委员会会议、27场次党小组会议、15场次支部党员大会,并开展了14场次主题党日活动,讲授6场次专题党课。全面强化党的建设,严格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了党支部书记与院长定期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工作与医院各项任务深度融合。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行风建设和“清廉医院”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深入推进“小切口”院外购药、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7场次的相关会议,开展了6场次的警示教育,进行了“两个关键”一对一谈话92人次,职工谈话277人次,离职人员谈话45人次。持续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和家教家风建设。通过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剖析通报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了法律法规知识和“意识形态与网络安全”专题培训。促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推动为民办实事。积极探索“党建+心理健康教育科普”融合模式,坚持党建引领,打造融入式科普,启动党建引领心理健康科普示范基地建设。认真开展“七一”建党节、我为群众办实事、森林防火巡查等活动,积极推动精神卫生科普和防治下沉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心理健康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监所、进社区、进医院”等活动。
(二)医疗服务品质与水平持续稳步提升
优化诊疗环境与流程,积极推进老旧门诊及住院部的功能改造,开通网上预约挂号、微信支付等便捷服务,设立意见反馈码,确保患者意见能够及时提出并迅速得到处理。新增学习困难门诊、午间门诊及特需门诊,以满足不同患者的就医需求。制定门诊医生服务标准及“好医生”评价、反馈体系,通过第三方体验活动及患者投诉整改机制,动态提升服务标准,2024年10月成功通过了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现场评审。2024年实现医疗收入7393.5万元,门急诊接诊134860人次,住院3711人次,药占比17.74%,同比下降5.35%,CMI值3.21,提高2.49%。2023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评级为B级。加强合作,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邀请北京回龙观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专家开展远程会诊及现场带教帮扶,使患者不出市即可享受到全国顶级专家的诊疗服务。针对临床诊疗与评估、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咨询高级研修等内容开展为期1年的专业培训,塑造一支优秀的青年专业队伍。积极拓展新技术、新项目,将“药物+心理+物理+康复”的多元化治疗模式贯穿于诊疗全过程,不断提高临床治疗效果,降低患者复发、致残、失能等后遗症的风险。狠抓全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全年深入各县(区)开展质控工作27次,各级医院督导检查132次,通过定期及不定期考核检查,并进行整改落实,以提升诊疗规范的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探索专科医院与福利院相结合的医养新模式,提高医疗病床与康养床位的转换利用效率,提升病床使用率和周转率,有效降低患者平均住院日。2024年医院病床使用率为93.96%,患者平均住院日79天,相比2023年大幅降低。切实解决职工困难,提升职工满意度。2024年,本院针对工作环境、团队合作、培训发展、福利待遇、社会认可、领导管理等12个方面,每季度开展职工满意度匿名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专项整改。目前,职工综合满意度已提升至88%,同时94.85%的职工对医院近两年的发展充满期待。
(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我院持续深化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体系的优化工作,依托全院专业技术优势,构建了院内与院外紧密衔接的诊疗体系,并确立了“基层筛查-医院诊治-家庭康复”的良性循环管理机制。我院全面将专科医疗技术延伸至社区、乡镇及村落,免费提供居家门诊检查、化验、治疗、康复指导等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册患者15165例,在册率6.77‰,管理率为99.43%、规范管理率为98.91%;服药人数14190例,服药率为93.57%、规律服药率86.82%;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人数9918例,服药率93.21%、规律服药率86.16%;病情稳定人数13939例,稳定率达97.28%。同时对重点管理对象实行定期动态风险排查,截至3月31日重点对象已完成排查 77个乡镇 15330人,危险分级0级15146人,1-2级181人,3-5级3人,住院治疗713人。
(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以国家卫健委“12356”心理援助平台为依托,充分融合了临沧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的专业团队资源,成功开通全国统一的心理援助热线“12356”,为全市民众提供了包括情绪疏导、心理评估、危机干预在内的全方位心理服务。实施心理健康知识“六进”服务项目,成功举办了57场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直接受益人数达到9621人次;开展了45场培训活动,覆盖人数达7128人次,有效提高了全市居民的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与市团委、市妇联、教体局等多个部门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心理健康推广活动,并正式成立了红十字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致力于为广大市民提供全面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服务。
(五)医养模式创新与服务提升
我院积极探索精神专科医院与福利院相结合的医养新模式,为全市精神残疾患者打造了一个集托养、医疗、生活照护、康复、心理支持于一体的全过程管理服务平台。主要承担精神疾病的医疗、护理、康复、日常生活照料及健康管理任务,采取院内集中供养、居家分散供养与双向转介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城乡特困人员中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疾病者,均被纳入“临沧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居家管理与救助救治项目”进行管理治疗。由我院派出专门医疗队负责,每月深入乡村开展医疗、护理、康复训练指导、心理治疗、家庭照料指导等服务。福利院的创新运营切实为我市特殊困难精神病患者解决了实际难题,彰显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同时提升了我市社会福利服务功能和水平。
(六)科研与教学能力持续增强
积极申报国家级及省级科研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防治研究”与“青少年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照护与社会支持相关调查”课题,目前已圆满完成并顺利结项。成功申报并承担了“社会心理服务融入居家管理治疗模式应用与研究”课题以及“云南省成人及儿童青少年人群精神障碍调查和心理健康促进项目”等多项科研课题,并已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学科学术取得新突破,与北京回龙观医院科研项目成果成功在国际《NPJ 精神分裂症》杂志发表SCI论文1篇(影响因子5.7)。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5篇。开展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共计培训20人,所有参训医师出科考核合格率均达到100%。
(七)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制定并贯彻执行了长期的人才培养战略规划,旨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引进外部专家与内部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模式,柔性引进北京回龙观医院高层次人才(博士)1名,选派了24名优秀骨干前往北京回龙观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北京安定医院、北医六院、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省肿瘤医院进行长期深造,并安排了138人次参加省内外各类短期培训课程。针对医院临床医师持证比例偏低的问题,制定了针对性地提升计划。通过日常培训、考证帮扶、监督指导以及绩效考核等多元化手段,不断提升临床医师持证率。近三年来,执业医师考试通过人数显著增加,执业医师持证率从2021年的35%提升至当前的54.55%。积极争取编制,做好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工作。
(八)智慧医院建设迈上新高度
秉承“智慧医院”建设理念,遵循前瞻性规划与分阶段推进的策略,我院不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2024年通过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4级标准认证。与医保部门紧密协作,成功上线了人脸识别、医保移动支付、双通道处方流转、医疗电子票据及药品追溯管理等多项系统,显著提升了管理效能和患者就医的便捷性。同时,与上海北斗导航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强强联合,共同打造了云南省首个“北斗+智慧云监护”试点项目。通过运用数字技术,将逐步实现患者“住院与居家康复过程”的全病程、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化服务,为医护安全监护、智能护理及医疗健康服务开辟了全新的数字化管理路径。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4个内设机构,包括:12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质控办、财务科、公共卫生科、内审科、信息科、采购科、科教科)、13个临床科室(老年精神科、普通精神障碍科、女性精神科、中西医结合科、物质依赖科、临床心理及儿少科、急诊精神科、严重精神障碍科、心境障碍科、心理健康服务科、门诊部、精神康复科、儿童康复科)、3个医技科室(药械科、功能科、物理治疗科)、1个后勤保障科室(保卫科)、5个“中心”(焦虑抑郁诊疗中心、儿童青少年情绪与行为障碍诊疗中心、睡眠障碍诊疗中心、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心理健康体检中心)。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数88人,其中:事业编制88人,无行政人员和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88人,其中: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8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和学生人数。2024年末其他人员232人,其中:经费自理人员232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9508.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6.22万元,占总收入的18.47%;事业收入7452.99万元,占总收入的78.38%;其他收入299.69万元,占总收入的3.15%。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2.55万元,下降-2.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0万元,下降-0.71%;事业收入减少-278.45万元,下降-3.60%;其他收入增加58.51万元,增长24.26%。主要原因是:一、年度退休人员变动,财政基本拨款有轻微浮动。二、各县区拨付基本公卫款项较上年增多。三、医疗价格调整、医保政策、就诊量等原因导致医疗收入降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066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2.40万元,占总支出的84.49%;项目支出1654.40万元,占总支出的15.51%;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和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9.88万元,下降-7.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3.94万元,增长7.95%;项目支出减少-1493.82万元,下降-47.45%;主要原因是:一、新院区基础设施日渐完善,建设需求较上年降低。二、因医院整体发展增加了人员成本和业务费用,投入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等经费增加。三、医院折旧费用占比支出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12.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5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54.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33%。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7.3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4.40万元。其中: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项目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
2.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1633.40万元,主要用于12个项目:云南考核以奖代补20万元、精神健康同伴支持与社区精神健康服务能力提升1.2万元、临沧市58同城公益网络筹款经费0.53万元、成人及儿童青少年人群精神障碍调查促进2.27万元、临沧市科学技术局创新人才培育经费2.02万元、临沧市人才招引计划一次性补助资金9万元、精神病医院麻风病人生活费24万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10万元、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提升公立医院改革170万元、基本公卫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汇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救治101.31万元、重大公卫项目专项经费91.5万元、医疗综合业务自有资金活动收支1201.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27%。与上年相比减少-33.60万元,下降-1.90%,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0%。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变动和年初预算在工资、津贴等计算的偏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8%,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变动和上年预算计算方法有偏差。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2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3%,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3%。主要用于:一、项目支出:人才招引一次性计划补助、麻风病人生活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二、在编在职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和医疗补助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变动和上年工资、津贴等预算计算方法有偏差。
3.住房保障(类)支出9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完成年初预算的95.28%。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变动和上年预算计算方法有偏差。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故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本单位本年度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资产总额44307.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95.41万元,固定资产26484.6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7110.69万元,无形资产1091.7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5.5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1.24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流动资产比上年减少1137.92万元,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货币资金用于支付正常运转,比上年减少1187.7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29.20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本年度报废房屋及建筑物,正常月份折旧等。处置房屋建筑物108平方米,账面原值7.86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2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5项,账面原值3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房屋出租和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1.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8.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8.9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人员,制定了《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等制度,严格按照绩效考评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通过单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及年初设定的各项目标。
(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