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引号
lcs_wsjkwyh/2025-00052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日期
2025-09-15
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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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参与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宣传贯彻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动员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并进行指导监督。

2.负责市干部保健管理部门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以及市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3.参与拟订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并负责管理指导和监测评估。

4.承担健康科普信息化建设和卫生健康知识普及任务。

5.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实施与评价:。

6.负责组织开展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

7.负责组织开展烟草危害控制。

8.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抓好党的理论武装。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年内组织召开11次干部职工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17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1场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重要批示精神。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爱卫办于3月21日组织召开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回顾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邀请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讲授廉政党课1次。二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会议1次,根据《临沧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及时印发《临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班子成员工作落实情况2次,开展廉政谈话 4次,讲授廉政教育课 1次;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廉政谈话10次,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4次,讲授廉政党课1次。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临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3)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完成党支书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年内接收预备党员1名、讨论转正预备党员1名。四是严格落实党费制度,年内共收缴党费 872元,全部上交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五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阵地管理。按要求对党员活动室进行“全覆盖、过筛子”式排查,更换党员活动室上墙内容12块、公示栏3块,新增廉政文化宣传栏8块。年内无意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发生。

(4)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医疗蛀虫的疯狂绝唱》罗开富案,开展“蹲点式”调研谈话20人次,市爱卫办在职干部职工和近三年退休人员谈话全覆盖。通过自查,市爱卫办未涉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情形。二是扎实开展“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干部职工酒驾醉驾、赌博、“八小时外”违纪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及违规吃喝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市爱卫办补交下乡出差伙食费6人次1005.26元,未发现本单位干部职工存在酒驾醉驾、赌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娱乐场所和搞“小圈子”编织“关系网”等问题。三是扎实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自查自纠,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4人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5人次,科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谈话10人次,与重点岗位人员复谈4人次,自查未发现殡葬领域方面线索问题。

(5)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部署要求,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用人导向,按竞争上岗工作程序调整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人事财务科科长1名、创卫指导科科长1名、健康促进科科长1名、宣传培训科科长1名。

(6)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期间即知即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卫生健康委反馈即知即改问题涉及市爱卫办3个,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每月例会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干部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自我防范及自救能力不断提升。市爱卫办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

2.爱卫创卫工作巩固提升。

(1)广泛组织民众参与爱国卫生活动。以爱国卫生月为契机,组织发动各级各部门围绕“健康城镇健康体重”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爱国卫生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计开展集中宣传 1000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10余万人次,投入资金57.44万元,开展健康讲座约500次、覆盖近5万人次,组织健康咨询及义诊活动350次、受众2万余人次,组织全民健身活动近1000次、覆盖1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4.5万份,设置宣传展板、投屏740块,播放电视公益广告、视频宣传224条,微信、视频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宣传743条,点击率达 25.58万次。

(2)抓实卫生城镇及健康县城建设。近年来,通过纵深推进“7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卫生城镇及健康县城建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命名卫生单位770家,创建健康乡镇17个、健康村(社区)84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67个、省级卫生村827个,覆盖率均达100%,向省级推荐8个国家卫生乡镇并通过了省级初评。

(3)积极推进常态长效机制实施。《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自2021年启动草拟及相关程序,经过多部门长达近3年的协同努力,已经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予以公布,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为长效推进卫生城市管理提供重要的法规保障。

3.健康促进工作稳步推进。

(1)着力抓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实施。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促进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爱卫办结合实际草拟了临沧市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中的10个子项目实施方案,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与效果评估。永德县作为新一轮健康促进项目县启动了相关工作;临翔区人民医院按照省级健康促进医院示范点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规范;除永德县外的7个县(区)持续开展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工作项目,共计覆盖70个试点(乡镇),招聘725名倡导员,确定干预对象53198人,实际干预55309人,干预率96.2%。

(2)扎实做好基本公卫健康教育服务项目管理。为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市爱卫办定期对各项目单位开展线上指导。截至12月30日,全市共发放健康宣教资料1137种、1141192份;播放音像资料1110种、共计时长33333小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共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1108个,宣传内容更新6562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共计777次、117451人次参加;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共计6649次、133318人次参加。

(3)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为保障2024年健康素养监测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所得数据科学有效,调查工作开始前,市爱卫办邀请省级专家对监测点负责人和调查员开展了精准的专业培训;工作中,严格遵循指定的抽样方法完成抽样,认真督促指导各监测点规范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问卷调查后,严格数据进行清理核查,并对结果进行了科学细致分析。与此同时,市爱卫办负责对各县(区)的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扩样监测工作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目前,8县(区)均已按要求完成了所有调查监测及数据分析工作。2024年临沧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8.62%,较2023年提升了4个百分点。

4.科普宣教工作持续加强。

(1)主题宣传推陈出新力求实效。按照《关于举办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家庭专场临沧赛区活动的通知》要求,市爱卫办积极与市文化传媒集团磋商,协调联动相关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发动形式,将宣传发动贯穿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家庭专场活动的全过程,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渠道,在全市范围内掀起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科普热潮,让健康知行活动深入基层、家喻户晓;在第36个爱国卫生月主题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健康知识有奖问答、挑战1分钟跳绳等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及生活方式;开展以“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为主题的第37个无烟日城市乐跑健步走活动,来自4所市直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及20家省级无烟样板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85人参加了现场活动。年内,市爱卫办共组织此类宣传活动6次,出动工作人员324人次,受众20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

(2)积极推动“两库一机制”落实落细。为广泛深入开展健康科普宣教,对原有的市级健康教育巡讲师资库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后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增至137人,其中首次新增了市红十字会和临沧卫生学校的两名卫生健康系统外专家。为提升专家库成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市爱卫办邀请省级健康教育专家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同时,按照《临沧市2024年健康巡讲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六进”活动。年内,共组织省、市级专家深入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开展健康巡讲27场次,受众3200余人,发放宣传品3500余件;根据临沧市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试行)要求,与临沧融媒体新闻社的协调联动,继续开设“健康知识讲座”,并以访谈形式对节目进行改版。该栏目年内共计录制9期、每期播放3次的频率;协调市、县级电视台做好健康公益广告播出,每月播出均达到120条次以上,日播出频次84次,全年总播出频次22773次。

(3)扎实做好“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为增加健康科普知识高质量供给,市爱卫办着力强化对“健康临沧”“临沧健康教育”等科普公众号管理力度,促进健康科普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今年以来,“临沧健康教育”累计发布动态48条,点击量6139次,关注人数1202人,更新宣教信息版块8个、健康知识视频版块38期;“健康临沧”累计发布动态40条,点击量1400次,关注人数1188人,发布健康科普宣教信息50期。

5.烟草控制工作不断深入。

(1)注重巡查紧盯落实。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国家卫生城镇及健康县城建设等工作,对各级各单位无烟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并督促整改落实。年内,共计开展此类督导3轮次,出动工作人员30人次;10月,为切实做好20家省级无烟样板单位建设,市、区爱卫办对照《无烟党政机关评分标准》《无烟学校评分标准》要求,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现场反馈等形式对样板建设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的现场指导。

(2)培先树优提升成效。以卫生单位评比活动为抓手,开展无烟科室创建、评选控烟标兵等活动,巩固提升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机构建设工作;2023年11月,我市启动了省级无烟样板单位创建工作,市爱卫办今年以来先后组织 40余人参加国家和省级控烟相关业务培训,积极配合省级专家赴临开展样板间建设工作指导,努力通过培树先进示范以点带面将全市控烟工作推上新台阶。

(3)开展监测优化措施。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临沧市成人烟草流行现状,向上级部门提出烟草控制策略和措施建议,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辖区成人烟草流行监测调查,按规范开展问卷调查,并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临沧市2024年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为32.26%,较2022年下降2.62个百分点。

(4)着眼长效推进立法。为巩固提升我市无烟健康环境建设成果,让控烟工作常态长效落实,将烟草控制相关法规纳入《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经过多部门长达近3年的协同努力,并经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予以公布,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的烟草控制工作将不再流于形式。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创卫指导科、健康促进科、宣传培训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4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356.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95万元,增长10.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95万元,增长10.8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健康临沧考核奖补资金、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35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11万元,占总支出的72.76%;项目支出96.99万元,占总支出的27.24%;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95万元,增长10.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3万元,增长0.52%;项目支出增加33.62万元,增长53.0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为开展健康素养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等宣传活动,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8.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8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9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3.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健康巡讲及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调查。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1.05万元,主要用于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健康教育综合业务专项经费3.9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健康教育师资培训,以及各行业部门健康教育工作培训指导。开展“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健康临沧考核以奖代补资金31.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工作,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经费46.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家卫生城镇技术培训、指导,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8县(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市)省级技术评估或暗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4.95万元,增长10.88%,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5%。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为开展健康素养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等宣传活动,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0%,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原渠道保障的退休职工的工资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够精准。

2.卫生健康(类)支出30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5%,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5%。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健康临沧考核奖补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住房保障(类)支出1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化。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8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4万元,下降76.84%。减少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26万元,下降79.64%。减少的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2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64%,完成年初预算的46.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23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本年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科普宣传等工作,上级检查次数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4万元,下降76.84%。减少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7%,比上年同期减少6.26万元,同比下降79.64%,减少的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0%,比上年同期增加0.23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科普宣传等工作,上级检查次数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健康促进、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科普宣传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资产总额13.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万元,固定资产10.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3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指导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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