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7月11日医疗广告审查情况的公示(永德东方医院)
日期:2025-07-11 16:47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18次 字体:【


我委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永德东方医院的医疗广告审查申请,经审核,于2025年7月11日拟批准该医疗广告申请。现将批准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永德东方医院

法定代表人:林明

地址: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德党北路三号

发布媒体类别: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其有重大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情况的,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举报电话:0883-2135608。

附件:户外广告样件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户外广告样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