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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市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市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10.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承担组织举办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工作。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市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4.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年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次。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用好用活革命文物红色资源,开展彰显文旅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我局制作的全省党员教育视频片《流动的哨所》推荐为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加强党组织联建,聚力解决制约文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问题。
2、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完成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每月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过程监督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4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参加庭审旁听1次,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 分层次开展谈心谈话7次,更新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30多条,建立廉政档案137份。
3、意识形态责任制走深走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四个责任,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部署,及时排查梳理各类风险隐患,突出局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分管领导切实担负直接责任人责任,守牢思想舆论主阵地,保障文化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文化旅游领域舆情监测和正面引导,结合重大活动,重要时间结点开展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梳理和研判。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防“低级红、高级黑”情况发生,守牢文化旅游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4、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强市建设三年行动加快落实,编制《临沧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5)》《中国·临沧“黄金十字旅游带”概念性规划》,谋划储备康养度假建设项目16个、生态旅游建设项目10个、星空旅游建设项目9个、“创训养”基地建设项目11个、2025年拟向上争取资金项目17个。10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深度建设,推出旅游促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精品旅游线路9条,开拓市场销售旅游线路2条。以“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和“有一种温度叫临沧”为引领,以“创训养”基地建设为抓手,推动旅居临沧建设,2024年1—10月,全市共完成旅游固定资产投资35.71亿元,同比增41.7%;预计接待游客3359.14万人次,同比增长11.27%;预计实现旅游总花费311.55亿元,同比增长10.05%。
5、公共文化效能不断提升。深入落实《推动临沧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市级各文化旅游单位实施好文化强市建设各项工程。公共文化领域补短板行动持续推进,完成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和市图书馆“智慧图书馆”建设,“云南公共文化云”临沧板块提升建设加快推进,建成“城市书房”9个、“乡愁书院”9个、国门文化交流中心2个、国门书社2个国门友谊广场1个。举办“戏曲进乡村”“彩云之南等你来”“四季村晚”“义务写春联”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1715多场次,观众达107.11多万人次。成功举办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临沧52个作品入围决赛并荣获9个奖项,占总奖项的15%,成为“彩云奖”最大赢家之一。3件书画作品亮相中国国家画院,1个集体、1名个人荣获中华诗词学会表彰,1个村入选全国“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点,1个作品获全省文艺精品奖励,15件优秀作品入选“清风扬正气 文旅有担当”——云南省“清廉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 假日期间累计发布文化和旅游青年志愿服务项目18个,设立志愿服务点 18个,参与服务志愿者406人次,志愿者服务时间平均 7小时、累计2842小时,惠及游客和群众 7.87万人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的一致好评和认可,入临游客满意度显著提升。山水相连•丝路溢彩——中缅水彩画临沧展、第五届“书香临沧”书法临帖作品展、傣族剪纸技艺展、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入围作品和少儿美术展5个展览。
6、文艺精品创作推动文化繁荣。举办“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云南民歌大家唱”临沧专场赛歌会,“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云南民歌大家唱·畅享临沧”原创歌曲演唱选拔赛、“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云南舞蹈大家跳·舞动临沧”万人打跳等活动,现代滇剧《忠诚》到临沧巡演4场。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演出活动641场,线下观众56万人次,线上观众84万人次创作文艺精品节目30个,创编现代滇剧《佤山法官鲍卫忠》。傣族匝戏、木偶戏被公示为临沧市“兴临人才”支持计划特色人才项目工程;临沧市文物管理所邱开卫、临沧市彝学研究会杨天龙、云南巴绕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茶艾南被公示为临沧市“兴临人才”支持计划文化人才专项。舞蹈《幸福花开》入选2024年第三届云南舞蹈原创作品展演。选送现代滇剧《佤山法官鲍卫忠》入选参加第十届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展演;滇剧《游湖借伞》入选第八届中国戏曲文化周“地方园地方戏”展演线上展;独唱《恒春佤山》优秀剧目《白蛇传》选段《游湖借伞》入选2024年云南省“戏曲进乡村”成果展演系列活动。我市选送的独唱《恒春佤山》原创舞蹈《那一束光》入围第十五届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决赛;我市选送布果傣乐组合《肯绕么送(步步高升)》《拟声菠萝鼓》荣获文化旅游部颁发的第二届全国民族器乐展演“优秀乐种组合”圆满完成百侨会文艺演出。组织民族舞剧、话剧小品、舞蹈、歌曲作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云南省艺术基金舞台创作资助项目、小型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全力提升打造精品剧目《勐相耿坎•傣拳师》《镇康长歌•阿数赛》,打造现代滇剧《佤山法官鲍卫忠》。组织新创作剧本《会唱歌的房子》专家研讨会。组织开展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开展了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启动仪式,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健身大会云南省主会场活动,农特产品展示,非遗技艺展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秋季春晚”文艺演出,万人篝火打跳狂欢;开展了“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惠民演出暨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优秀作品展演展览。
7、文物保护利用成果丰硕。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学习,完成全市574处不可移动文物点,4个博物馆单位的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逐步完成第一至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开展文物安全巡查341次,出动人员1267人次,开展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45次,出动人次241人次,开展消防演练27次,参与人数830人,不断提升文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用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恒春临沧、临沧日报、文旅头条、“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媒体和信息平台,宣传报道文物保护利用。组织开展临沧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班,第7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上受到关注、得到好评。
8、非遗工作见行见效。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培训和传承技艺比赛;新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3名、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29名,公布第一批市级非遗工坊17个。正在推荐申报12家非遗工坊为云南省第二批非遗工坊。持续开展11个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调查工作,做好非遗项目储备工作。举办2024年春节期间非遗传承实践相关活动,丰富节庆文化产品。举办临沧市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暨边境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和开展“展千年濮夷非遗茶技,献盛世匠心铭韵国潮”金秋十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普洱茶传统制作工艺传承人制作技艺大赛。组织非遗业务人员参加云南省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
9、温度临沧城市品牌更加响亮。加强与多家省级媒体合作联动,搭建抖音、公众号、微博、视频号、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矩阵,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临沧。累计发布3600多条本土原创短视频和稿件,开设文旅活动实时报道和互动宣传线上直播20场次,观看量突破千万次,“临沧文旅”抖音号持续稳居云南省州(市)级文旅抖音官方号前三位,粉丝增长10.8万。绘制“二十四”节气手绘海报21幅,创作临沧旅游明信片,创建“#临沧春茶季到了#临沧泼水节的正确打开方式#来临沧唱月亮升起来#摸你黑狂欢节#美好生活在临沧”等话题,推出茶山游、亲子游、研学游、乡村游等多样化宣传,线上浏览量超2000万+,从“第一感官视觉”刺激游客吸引力,首次首批1100人“老宝贝”团队到临沧旅游观光消费,有效带动经济增长。
10、文旅市场秩序规范提升。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及时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动态调整。组织完成全市 2024 年度旅游饭店星级复核工作。做好旅行社、银行和我局三方协管签约工作;核发2023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通过人员资格证书;邀请云南省导游协会资深专家对我市参加2024年度导游资格考试人员进行考前培训,申报1名优秀导游人才入选我省“金牌导游”人才培育项目并参加省级组织的相关培训。深入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完成“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车、涉旅住宿、餐饮企业的100%复评工作。制定印发《临沧市文化旅游行业“信易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及时开展。推荐上报“云南美食大家尝”我市特色名菜8个、名小吃12个、名宴5个、名餐饮店8家。
11、行业安全监管规范有序。扛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消防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77条具体举措并进行评估分析报告;深入开展汛期涉旅企业、旅游设备、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经营性自建房、煤气燃气、节庆活动和文旅行业系统、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A 级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完成护林防火、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包保指导检查任务;指导完成省市检查发现风险隐患闭环整改;截至10月,市县文旅部门共检查企业及文旅场所3648家次,出动检查9838人次,发动单位开展隐患自检自查216家,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318个,立行立改310个,已经完成整改316;2项正在整改:市科技馆(市文化馆3楼)、耿马县图书馆,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舒适、安心、安全的文旅环境,以文旅行业安全稳定支持全市安全稳定大局。
12、基础性工作高质量经常运转。实施临沧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查短板、纠问题、研对策。加强文旅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人才素质能力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云南省从业人员线上职业培训、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五人入选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1人进入“兴临人才”支持计划公示阶段,组织展开“复旦大学·临沧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一期10个市级部门和7个县(区),乡(镇)村从事乡村旅游工作的49名骨干参加培训。全面深化改革,稳妥开展深化改革任务。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双拥”工作,河(湖)长制、林长制任务不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实施乡村振兴,派出3名同志驻村工作、5名同志担任自然村长。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规范行政事业资产和政府采购,强化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做好信息报送和政务公开。加强应急值班、公文运转、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办理信访案件,办文、办会、办事和后勤服务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加强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注重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和办公媒介安全。重视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5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单位1个,下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规划科、艺术科、文化遗产科、文化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市场开发科)和机关党委。
2、临沧市文物管理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物保护部、考古调查部、陈列保管部。
3、临沧市图书馆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党务办公室、数字图书馆办公室、共享工程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采编部、读者服务部、宣传辅导部、科技情报信息开发部、古籍保护部、安全保卫部。
4、临沧市文化馆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美术书法辅导培训部、数字化信息部、文学创作《群文荟萃》编辑部、音乐创作辅导培训部、群众文化辅导培训部、摄影辅导培训部、演艺部、舞美部、剧务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临沧市文物管理所
3、临沧市图书馆
4、临沧市文化馆(临沧市歌舞演艺公司)。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41人,其中: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41人。其中: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7人(离休0人,退休87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57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1.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其他收入1.24万元,占总收入的0.03%。我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对外缴款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87.76万元,下降29.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90.61万元,下降24.59%;其他收入减少397.16万元,下降99.69%。收入减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涉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收入减少;涉及用于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等工作的项目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无上级补助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76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4.50万元,占总支出的53.02%;项目支出2236.82万元,占总支出的46.98%;我部门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52.38万元,下降24.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37万元,下降2.86%;项目支出减少1478.01万元,下降39.7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经费减少,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项目支出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临沧群众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旅游资金项目、文化产业发展引导等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4.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6%。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改革性补贴和发放综合考核奖金。工资福利支出2198.62万元,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9566.18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6.82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临沧专员公署旧址修缮、群众文化、艺术表演、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旅游资金项目、临沧行署专员旧址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等工作。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资金380万元,主要用于创新宣传思路、扩宽宣传渠道,文旅宣传深入推进,“引客入临”加速度,2024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620.64万人次,同比增长14.19%;实现旅游业总收入339.48亿元,同比增长34.33%。多措并举,群众文化丰富多彩,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推陈出新,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完成省、市十件惠民实事暨文化大篷车惠民演出708场、观众98.85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0.62%。
旅游项目资金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利用网络、会展、媒体、节庆等加大“世界佤乡好地方·避暑避寒到临沧”旅游品牌宣传营销,推出临沧旅游文化产品,丰富旅游形象内容,提升品牌形象,提高临沧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招徕游客、商家入临观光和投资兴业。旅游发展规划:科学设定旅游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对旅游发展战略、旅游产业总体布局、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形象打造等进行系统的策划规划,为临沧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文化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综合执法经费:一是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维护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不断健全文化市场领域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监管职责,为全市文化市场繁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2%。与上年相比减少1290.61万元,下降22.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4%。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9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主要用于开展行政运行、群众文化、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费、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万元,决算为13.34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86.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万元,下降11.07%。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28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万元,我部门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1.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56%,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开展公车使用频率减少,支出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决算为2.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44%,完成年初预算的60.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下降23.99%。原因是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万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展工作次数减少,公车使用频率减少,支出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比上年同期减少1.02万元,同比下降8.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9%,比上年同期减少0.65万元,同比下降23.99%,减少的原因是由于开展工作次数减少,公车使用频率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旅工作督查、验收、指导,文物鉴定,民宿、文化之旅线路考察、图书馆馆际交流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2024年度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53.82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8.40万元,下降13.50%,主要原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4084.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81.48万元,固定资产1594.47万元,无形资产208.4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8.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7.2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5.5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6.3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的原因支付暂存款,我部门2024年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其他资产。未处置资产,故无资产处置收入,也无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故无出租出借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2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4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项目规划与文旅部门职责范围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文化旅游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良好。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8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