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2025年,市文化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严格对标《法治临沧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文旅工作全领域、全过程。通过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为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管理规定,健全普法责任制、法律顾问制度等法治建设配套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协同配合的闭环工作格局。2025年,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精准破解法治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12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笃行实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培训、线上答题等多元形式,系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旅游法》等核心法律法规,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学法活动30余次,参与答题6000余人次,实现系统内学法全覆盖。创新学习载体,组织干部职工走进法庭旁听民事案件庭审1次,以“沉浸式”法治实践强化依法履职意识,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三是规范决策管理流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并出具审查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专业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和出具意见书80次,参加会议研究11次,提供咨询9次,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处罚法制审核10余次,有效防范化解决策法律风险。强化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与定期清理工作,确保文件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全年未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一是提升执法队伍素养。组织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班,覆盖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及文旅企业负责人,采用“理论授课+案例剖析+案卷互评”的实战化模式,精准提升执法人员实务操作能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与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全部完成年度60学时线下培训及80学分线上自学任务,持证上岗率保持100%。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实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编制并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4项,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无死角。优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全面执行文化和旅游执法领域“减免责清单”,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有机统一。三是深化数字化执法应用。全面推广应用“云执法APP”及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应录尽录、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数据实时可溯。依托“一部手机管旅游”投诉平台,构建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闭环体系,全年办结涉旅投诉14件,平均响应时长1分12秒,平均办结时长11小时21分钟,24小时办结率90.91%,游客满意度100%。2025年,全市文旅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8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60家次,立案查处54件,文旅市场秩序持续规范向好。
(三)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尊法学法氛围
一是精准开展节点普法。围绕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开展主题鲜明的普法宣传活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组织线上线下专题学习,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普法推文,组织法治文艺演出融入普法节目,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宪法宣传周期间,积极参与“宪临沧·法趣狂欢节”集中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游客维权、文物保护等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提升普法针对性与实效性。二是创新“文艺+法治”模式。制定实施“文艺+法治”普法工作机制,创作推出快板说唱《清风临沧和美家园》、《家风家训》、歌曲《清风临沧》、舞蹈《清风绕茶山》、小品《老赵的最后时刻》等特色法治文艺作品17部。依托“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最美临沧情·戏曲进乡村”等惠民演出载体,将法治节目有机融入演出全过程,全年开展“演出+普法”活动100余场,惠及群众8万余人次,实现普法宣传与文化惠民双向赋能、互促共赢。三是拓展多元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场馆主阵地作用,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场所设置法治宣传专栏、法律图书专架,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标语及视频,日均播放时长超8小时。构建线上普法传播矩阵,通过局门户网站及各直属单位官方公众号开设“普法强基在行动”专栏,发布典型案例、普法知识等推文等。组建专业化文旅志愿者普法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普法活动,全市累计注册文旅志愿者2375人、志愿服务团队43个,参与服务志愿者53818人次,服务时长2577.53万小时,接受志愿服务的游客和群众达173.17万人次。
(四)深化普治融合,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一是强化行业信用监管。结合普法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临沧市旅游“红黑榜”制度》并组织实施,有效宣传典范、树立行业标杆,引导和激励文化旅游行业诚信规范经营,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助推临沧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旅游市场规范有序。目前,累计发布临沧市文化和旅游红黑榜共22期。二是优化权益保障机制。畅通游客维权渠道,充分运用“1+16+129+X”涉旅投诉处置机制,高效响应、妥善处理游客诉求。加强维权普法引导,通过宣传手册、线上推文等多种形式,向游客普及文旅领域维权知识,引导理性维权,全年未发生重大涉旅维权纠纷,游客获得感持续提升。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治理。聚焦娱乐场所、网吧、剧本杀、电竞酒店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不合理低价游”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查处涉未成年人案件21件,有效净化文旅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群众文化旅游安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统筹推进、督促落实职责:一是牵头组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文旅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融入发展全局。二是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模范践行学法用法要求,全年主持党组法治专题学习4次,带头参与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为干部职工讲授法治党课,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与队伍建设,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组织开展案卷评查,督促整改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体系。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一是新兴业态监管能力不足。针对网络视听、线上旅游平台、剧本杀、电竞酒店等新兴文旅业态,缺乏系统深入的调研研判,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科技监测手段应用不够充分,部分违法行为发现难、查处难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基层普法力量薄弱。县(区)文旅部门普遍存在人员编制紧张、工作任务繁重的问题,专兼职普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缺乏系统专业培训,难以精准对接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需求,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普法活动集中在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普法跟进措施不足;“执法+服务+普法”联动机制运行效能有待提升,部门间信息共享壁垒尚未完全打破,执法数据与行业监管数据融合应用水平不高。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新兴业态法治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主动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的意识不强,缺乏前瞻性谋划与系统应对措施。二是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法治建设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不足,基层人员培训、经费保障、装备配备等支持措施不够到位,难以支撑基层开展高质量法治建设工作。三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对法治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进的制度设计不够细致,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导致部分工作推进力度不足、持续效果不佳。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文旅行业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建设与文旅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为临沧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新兴业态监管水平。开展新兴文旅业态法治监管专题调研,系统梳理监管难点及法律适用问题,形成针对性解决方案。加强与先进地区交流合作,开展新兴业态执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提高违法行为发现、处置的精准度与效率。二是强化基层法治能力建设。加大对基层的指导支持力度,计划组织开展基层普法骨干及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含线上培训)4次以上。统筹社会力量,壮大文旅志愿者普法队伍,建立市、县两级普法帮扶机制。推动优质法治资源下沉,鼓励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向基层倾斜,提升基层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三是健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执法+服务+普法”联动机制,将普法工作有机融入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投诉处置等全流程。打破部门间信息共享壁垒,推动执法数据与行业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考核直接挂钩,强化激励约束,压实工作责任。四是持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打造“文艺+法治”特色品牌,创作一批贴合群众需求、兼具思想性与艺术性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依托全市文旅资源,着力打造“法治文化游”精品线路,在重点景区、酒店等场所设置法治宣传点,实现普法宣传与旅游体验深度融合。推动宪法、民法典等核心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在履行管理、 审批、执法和服务职责过程中,主动融入并宣传《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临沧市南汀河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实现普法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与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突出问题。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协同效能。进一步优化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平衡执法力度与温度,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科室、各单位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推进体系,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法治建设经费足额纳入年度部门预算,重点保障执法装备更新、普法宣传活动、人员培训等工作需求,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三是注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业务培训与交流研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职律师培训,不断壮大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四是加强督导考核。建立法治建设专项督导机制,定期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激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