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宣传教育功能,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或管理单位开展自评、提出申请,市级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市级评审组评审的基础上,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评定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烈士陵园3个,现予公示:
凤尾烈士陵园
耿马县芒等山烈士陵园
勐董烈士陵
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联系电话:0883-2880288
电子邮箱:tjj2880288@126.com
通信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南屏西路129号(邮政编码:677000)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