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水务局)
临沧市水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1-04 15:21 来源:市水务局 浏览:532次 字体:【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2025年,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把法治建设贯穿于水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压实普法责任,推进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照《临沧市水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刻领会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年内召开党组会议2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二是抓好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年内举办读书会13期900余人次。三是创新执法培训。首创“多元视角、专家引领”水行政执法培训体系,邀请市委党校、云南凌云(临沧)律师事务所、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专家教授、局机关相关科室业务骨干,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聚焦涉水要素保障、涉水法律法规宣贯、水行政执法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与效能提升、执法实务等内容,开展培训15期500余人次,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创新做法得到了省水利厅的充分肯定,并被作为典型经验推荐至水利部。四是强化以案示警,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开展“以案释法”13期、廉政警示教育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通报违纪违法案例14次、开展节前廉政提醒5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1次、到临翔区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庭审1次。五是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水利法治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先后到临翔区、凤庆县公共场所、社区和小学开展以防洪安全、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环境保护和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抓“利剑护蕾”行动。2025年5月组织“爱心妈妈”到挂钩村小学,围绕防校园欺凌、儿童自护、生理发育健康等知识,为孩子们上一堂法治课,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做到不欺凌、不侮辱,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政策宣讲润民心、精准帮扶解民忧、平安共建护民安”系列主题活动。聚焦村民法治需求,12月5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挂钩村普及宪法、国家安全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及平安建设、反诈防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范等实用知识,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法治素养,夯实平安乡村建设思想基础。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坚持把普法宣传融入行政审批、行政检查、水行政执法等水利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防汛抗旱、河道采砂、取用水管理、水土保持等日常监管,开展实时普法。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所有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认定事实清楚、相关证据充分适当、运用法律法规准确无误。2025年作出行政处罚案件2件均严格进行法治审核。二是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年内局机关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46件、公职律师提供重大事项法律意见1件。

(四)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年内承办市五届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政协五届会议提案1件,全部按时办结。二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通过“临沧水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6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50余篇。三是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常态化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风险排查。聚焦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具体措施,通过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与监督检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与制度防线。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党内监督要求落实到位。

(五)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企业服务保障。制定印发《临沧市水务局重大项目水利要素协调保障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实现了重大项目涉水要素保障工作从分散管理向系统推进转变。二是优化审批流程。通过流程再造、减免材料和数字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市级审批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技术审查时间压缩30%。三是规范中介服务。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要求,2025年市水务局窗口累计完成审批66件,无差评投诉,满意率达100%。四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严把政策措施审查关。2025年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19件、招标备案项目13件,对在招标备案过程中发现的20余个隐性壁垒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切实维护水利建设市场公平竞争良好秩序。

(六)依法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执法信息透明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通过法制审核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临沧市水行政执法查处案件数量连续4年位居全省第一,2025年未发生因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是加强“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使用,年内共办理临水许可15件、开展行政检查38次(其中涉企20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件,均按要求将全部执法数据报送到“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办理全国首例未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生态损害赔偿案,该案成功入选云南省第一批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并向生态环境部推荐申报纳入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十周年优秀案例,目前已通过国家部委初评。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年内组织12人次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3人通过,清理执法证件2件。目前,市水务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达84人。

(七)坚持法治为民,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围绕河道采砂、小水电站建设、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今年以来,接上级和市信访局交办、转办信访件75件,已办结67件,尚在办理期限内8件,办结率89.3%。接群众电话咨询10件,已按政策解释引导办理完成10件,办结率100%,未发生舆情事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履行水利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法治建设与水利建设同推进。科学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水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细化部署各项任务,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2025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履行述法制度。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明确的述法重点内容指引清单撰写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自觉扛牢法治建设责任。

三、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普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普法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工作经验,在普法工作中讲解不够深入,普法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还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现象。

四、2026年度工作思路及重点任务

(一)科学制定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贯彻于水务工作全过程,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加强干部法治素质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管理能力。

(三)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普法活动。

(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用水、河道采砂、水利工程施工和监理、涉河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等水事活动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执法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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