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水河长〔2025〕6号)要求,临沧市推荐并通过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初审,在征求部门意见后,拟正式推荐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7名。现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临沧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
二、先进个人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1 | 唐兴梅 | 女 | 汉 | 中共党员 | 永德县水务局 |
2 | 李赢辉 | 男 | 傣 | 群 众 | 耿马自治县水务局 |
3 | 徐文禧 | 男 | 汉 | 中共预备党员 | 凤庆县水务局 |
4 | 董传友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临翔区水务局 |
5 | 刘国兰 | 女 | 汉 | 中共党员 | 镇康县南伞镇南伞村委会 |
6 | 李建鹏 | 男 | 汉 | 中共预备党员 | 云县水务局 |
7 | 柏万芹 | 女 | 傣 | 群 众 | 双江自治县水务局 |
备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向临沧市水务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眉锋 0883-2145335 邮箱:lcshzbgs@163.com
临沧市幸福河湖建设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小组
2025年9月22日
临沧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要求,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十四五”以来,省级河湖长制考核连续4年处于全省前列,澜沧江、怒江两大水系22个国控和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值)优良率持续保持100%。一是牢记初心使命,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先后报请发布市级总河长令11次,将河湖长制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市级16名河湖长以上率下,带动全市1800余名四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28.75万人次。制定出台市级河湖长制4项工作办法、5项配套制度。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6项措施。制定进一步强化全市河湖巡查12条具体措施,推进河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签订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协议72个,“河湖长+”深入实施。办结云南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柴油泄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入选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二是坚持系统观念,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对全市四级河湖长及市、县(区)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完成全市规模以上11条重点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列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136条、名录外346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全部完成,新一轮市级24个“一河(湖库渠)一策”方案印发实施,属全省率先完成全域河湖健康评价的州(市)之一。《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共整治河道采砂点位125个。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疑似图斑复核3171个、全市共清理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1135个,现场核查率、整改销号率均达100%,自查整改、销号清零数量均居全省前列。按月做好全市湖长制工作进度分析统计和问题分办督办,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述职、考核和定期报告机制,市人大、市政协每年开展河湖长履职等工作督察。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三是恪守为民情怀,久久为功让幸福河湖建设润泽千家万户。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深化“党建+河湖长制”,把“四级河湖长”与“五级网格长”统筹起来,全市列入《全省党建+河湖长制联建名录》基层党组织4个。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干部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1名,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为2019年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先进个人1名,2023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1名;基层干部评为全国优秀河湖长1名。临沧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圆满收官,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5个,列入全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7个,获得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2次,位居全省河湖资源非富集区州(市)第一。申报列入《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项目16件。建成全省水务系统首家水文化展示室。建成临翔主城区的玉龙湖、沧源主城区的葫芦湖公园、凤庆的砚池湿地公园和崇祯寺湿地公园等一批以水为魂、水城融合的城市水景观,越来越多的河湖水流活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成为群众家门口的“诗和远方”,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唐兴梅主要事迹
唐兴梅同志深刻理解并积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她始终秉持“不懂就问、不懂就学、不懂就思”的学习态度,积极向行内专业人士请教、与同事研讨,凭借持之以恒的努力,成长为河湖保护事业的技术骨干,在基层水务战线上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幸福河湖的守护使命。她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中,紧密关注河(湖)长制六大核心任务:“ 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永德县先后创建9个“美丽河湖”,其中获得省级“美丽河湖”2个。2022年,德党河水库更是成为“绿美河湖典型标杆”,水库与县城融为“一城山色半城水、十里樱花八里湖”的自然景观,成为永德县人民休闲娱乐、亲近自然的好去处,极大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她始终以勤勉尽责、无私奉献的态度对待工作,以“爱事业、能干事、干实事”的工作风格展现着新一代水务人爱岗敬业精神。
(二)李赢辉主要事迹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李赢辉同志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署,推动河流管理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立足河流优势,以打造“山魂水韵、边关枢纽,风情耿马”的美好画卷为目标,以突出“红绿相融、人水相宜”的主题,参与芒片河、南汀河、萱龙湖等8个美丽河湖建设,其中,一是建成芒片河7公里滨水生态廊道,完成绿化面积4.3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918万,打造一条集健身运动、休闲娱乐、文化展示、农业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幸福河流;二是完成萱龙湖生态绿化2.09万平方米,完成萱龙湖周边及8.58公里环湖路沿线绿化美化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1.8万元,打造集生态性和游人亲水性的休闲体验景观的幸福河湖。同时,李赢辉同志认真履行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职责,完成各级督察反馈的“四乱”、碍洪问题整改,主动组织开展50余次“守护美丽河湖”“爱河护河志愿服务”等系列“清河行动”,进一步修复河湖岸线,推动从“问题河湖”蜕变为“幸福河湖”,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在中央、省、市、县等多个媒介上宣传展示河湖保护治理成效30次。李赢辉同志遵纪守法,热爱耿马县河湖管理保护事业,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全身心投入到为人民群众服务中去。
(三)徐文禧主要事迹
徐文禧同志为扎实开展好美丽河湖建设工作,确保取得成绩能够长期保持,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更上一个台阶。一是建立了“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党建+河(湖)长”组织工作体系;二是“河长清河行动”和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开展,截至目前累计上报水利部监管平台河湖“四乱”问题123个,完成水利部推送遥感图斑核查169个;三是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21条,划定总长度539.4公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41条,总长度373.02公里;四是完成河湖健康评价55件,“一河一策”滚动修编;五是发布水质通报12期,巡河通报14期,重点工作提醒8次,累计督办39次,交办问题223个;六是通过宣传报道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河湖保护意识;七是在美丽河湖建设工作中,超前谋划,提前研究年度美丽河湖建设计划,做好申报对象的每月水质监测;通过调查走访,收集相关水文化资料,抓住亮点,围绕“六大任务”,差缺补漏,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合理投资建设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2023年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八是精准掌握美丽河湖申报系统,高质量收集相关支撑材料,按要求完成美丽河湖建设申报工作。
(四)董传友主要事迹
董传友同志在幸福河湖建设过程中思想积极、行动有力、积极探索,将文明城市创建、碧水保卫战、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与幸福河湖建设紧密结合,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绿色水经济”的总目标,依托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逐步建成了责任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管理保护规范、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河湖管护成效明显、河湖文化内涵丰富的幸福河湖。2021年至2025年董传友同志组织完成了全区两轮,共86条河湖库渠的“一河一策”修编和“健康河湖评价”工作;完成21座水库和澜沧江(临翔段)、马台河、那杏河等70条河流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董传友同志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等5个水库1条河流被评为市级美丽水库(河流),并成功获得省级2020年和2022年美丽河湖建设奖补资金总计170万元。董传友同志有力推动绿美河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南汀河西河(城区段)、博尚水库一二期、铁厂河水库、鸭子塘水库等一大批绿美河湖建设工程,2023年南汀河(临沧城区段)被省水利厅评为云南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2024年临翔区中山水库被省水利厅评为云南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
(五)刘国兰主要事迹
刘国兰同志带领村两委班子,走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积极引导村民自觉加强环保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同时带领村级河道保洁员进行定期清理岸边水域垃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南伞河道水质环境明显好转河道面貌焕然一新。在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中,刘国兰同志能够主动牵头、主动谋划、主动推进。通过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行动态监管,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迅速行动,加快治理,确保全村范围内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在担任村级河长开始,在河道清理行动中、在卫生死角清理中、在环境卫生整治中刘国兰同志都能带头亲力亲为忙碌在群众之中,她通过长期坚持,身体力行的行动去消除群众的疑惑,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让群众重视“治水”工作,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到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中来,她在抓牢辖区河道管护中,实现“河清、岸绿、景美”常态化管护的做法得到广大干群的充分肯定。
(六)李建鹏主要事迹
李建鹏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学习态度端正,工作积极认真,能够从思想和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进步较快,自进入河长办以来,积极向领导和同事学习相关河长制工作法律、法规,学习如何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力求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开展云县河长制工作及幸福河湖创建工作,2021年10月,参与开展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其中云县大朝山电站库区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平河水库、拿鱼河木瓜河村至大板桥段、大寨南箐河被评为市级美丽河湖。2022年结合2021年美丽河湖创建工作经验及2022年7月开展的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对申报美丽河湖的河库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美丽河湖创建及绿美河湖建设双管齐下,其中云县晓街河水库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刘家箐水库、晓街河、温竹河被评为市级美丽河湖。2023年,依托云县“三河六岸”综合治理项目及绿美河湖三年行动,李建鹏同志对云县罗闸河、北河县城段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499.37万元,按照乔、灌、草三个层次完成绿化种植92396平方米,2023年10月,罗闸河县城段(含金星阁至三河交汇口段)获评市级美丽河湖。2024年有序推进云县绿美河湖建设,截至2024年底完成绿化面积47320平方米。
(七)柏万芹主要事迹
柏万芹同志扎根双江自治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一线,深耕河湖管护与生态治理工作。政治立场坚定,系统钻研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各地河湖治理先进经验,筑牢美丽河湖建设的政治理论根基与业务能力体系。自2018年起,柏万芹同志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参与完成55条河流管理范围线划定工作;主导编制南勐河水污染防治等5项治理方案,并全程跟进监督落实,推动县域水质稳定达标。面对跨界河湖治理难题,创新提出协调联动机制,起草涉及6县区的4条跨界河流协同治理方案,为跨区域河湖管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积极探索党建与河湖长制深度融合路径,参与推行"1+N"护水联建模式,推动涉河5县区成立2个联合党支部,建成南等水库"党建+河(湖)长制"宣传阵地。累计创建示范水库1座、示范河段2段,助力打造省市级美丽河湖9条(座)、绿美河湖6条(座)。工作中,柏万芹同志聚焦民生需求,累计帮助群众解决涉河湖问题327件;强力推进河湖环境整治,组织清理河湖库渠346处,完成78个河湖"四乱"问题销号、307个水利部疑似问题图斑复核;清理河道垃圾8546.61吨,整治修复河道岸线10.42公里,以实干实绩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使命,为双江河湖生态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