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水河长〔2025〕6号)要求,临沧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聚焦评选范围、表彰名额,对标评选条件,拟确定初审推荐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对象2个,先进个人7名。现将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临沧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
2 | 沧源自治县水务局 |
二、先进个人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1 | 唐兴梅 | 女 | 汉 | 中共党员 | 永德县水务局 |
2 | 李建鹏 | 男 | 汉 | 预备党员 | 云县水务局 |
3 | 徐文禧 | 男 | 汉 | 预备党员 | 凤庆县水务局 |
4 | 董传友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临翔区水务局 |
5 | 李赢辉 | 男 | 傣 | 群 众 | 耿马自治县水务局 |
6 | 柏万芹 | 女 | 傣 | 群 众 | 双江自治县水务局 |
7 | 刘国兰 | 女 | 汉 | 中共党员 | 镇康县南伞镇南伞村委会 |
备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向临沧市水务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眉锋 0883-2145335 邮箱:lcshzbgs@163.com
临沧市幸福河湖建设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小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