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801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统一行使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精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2)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3)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污染治理。
3.紧盯关键问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4.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5.强化监督执法,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6.优化环评管理体系,营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
7.完善综合管控,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所属单位2个: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均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2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我单位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3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公开万元表则写明“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4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75万元,占总收入的77.1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7.82万元,占总收入的22.8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0.06万元,增长38.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35万元,增长18.36%;其他收入增加102.71万元,增长227.6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资金;二是县级实拨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3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52万元,占总支出的66.55%;项目支出212.35万元,占总支出的33.45%;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3.63万元,增长34.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12万元,增长8.23%;项目支出增加131.51万元,增长162.6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二是生态环境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2.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5%。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人均工资水平为17.3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35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节能环保支出共计212.35万元,其中:
2110302水体-双江自治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技术服务费支出49.39万元。
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4.78万元)-县级财政实拨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经费24.78万元,用于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
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38.18万元)-县级财政实拨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经费108.18万元,用于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本级财力安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56%。与上年相比增加77.35万元,增长18.36%,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3%。增加的原因是:一是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三是购置办公设备,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0%,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13万元;死亡抚恤金26.72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因病去世职工1名。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完成年初预算的84.7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03.06万元,污染防治-水体项目支出49.39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5.5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7.8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3万元,决算为4.1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86.6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11.64%。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3.6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78%,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4万元,增长45.60%。增加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万元,决算为0.4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46%,完成年初预算的21.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万元,下降78.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无外事接待费用)。减少原因是:本单位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0%,比上年同期增加1.14万元,同比增长45.60%,增加的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3万元,决算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8%,比上年同期减少1.67万元,同比下降78.04%,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4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察、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及各项业务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4.31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7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资产总额109.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6万元,固定资产70.26万元(净值),无形资产8.85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7万元。2024年度本单位无房屋建筑物处置;无车辆处置、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无房屋出租。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5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为212.34万元,共5个项目,覆盖率为100%。市本级财政拨款项目经费84.94万元,支出84.94万元,支出率100%;县级财政实拨项目资金127.40万元,支出127.40万元,支出率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