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索引号
lcs_sthjj/2025-0013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22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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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701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统一行使镇康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镇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站。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6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9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41万元,占总收入的82.2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本年度本单位无事业收入;本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本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7.35万元,占总收入的17.8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2.20万元,下降19.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7万元,增长7.36%;其他收入减少149.87万元,下降63.1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已完成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程,本年度不再拨入该资金,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3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78万元,占总支出的58.26%;项目支出267.14万元,占总支出的41.74%;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83万元,增长35.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0万元,增长2.05%;项目支出增加159.34万元,增长147.8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长主要是本年度发放公务员考核奖,故较上年增长。项目支出增长主要是用县级资金支付铜厂村豹子洞历史遗留采矿冶炼区域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临沧市南汀河流域勐定大桥国考断面镇康县段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等资金,故较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2.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0%。

2024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44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1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1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经费。

2.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

3.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经费。

4.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10.50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建设经费。

5.2110302水体50.00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南汀河流域勐定大桥国考断面镇康县段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

6.2110307土壤62.73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大营盘铅锌矿选厂历史遗留尾矿堆场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临沧市镇康县铜厂村豹子洞历史遗留采矿冶炼区域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专项资金。

7.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6.54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04%。与上年相比增加27.67万元,增长7.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2%。增加的原因是:基本支出增长主要是本年度发放公务员考核奖;项目支出增长主要是本年度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完成年初预算的96.0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是以2023年10月工资基数为准,实际本年度11月调出一人,社会保障缴费减少,故产生差异。

2.卫生健康(类)支出2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完成年初预算的95.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是以2023年10月工资基数为准,实际本年度11月调出一人,卫生健康缴费减少,故产生差异。

3.节能环保(类)支出31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员考核奖,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完成年初预算的90.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是以2023年10月工资基数为准,实际本年度11月调出一人,卫生健康缴费减少,故产生差异。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4.25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70.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5万元,下降34.6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故公务接待费小于上年度。

1.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9.67%。增长原因是本年度因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上级检查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59%,完成年初预算的3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4万元,下降72.57%。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故公务接待费小于上年度。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5万元,下降34.6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故公务接待费小于上年度。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7%,比上年同期增加0.29万元,同比增长9.6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因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上级检查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0%,比上年同期减少2.54万元,同比下降72.57%,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故公务接待费小于上年度。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等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3.8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79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故公务接待费小于上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6万元、培训费1.20万元、劳务费2.66万元、工会经费1.91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资产总额805.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3.13万元,固定资产65.8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46.42万元,无形资产0.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79万元,减少原因:上年度县级拨入的铜厂村豹子洞历史遗留采矿冶炼区域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临沧市南汀河流域勐定大桥国考断面镇康县段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等资金,在本年度支出,货币资金减少,故资产总额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5万元,减少原因:本年度处置车辆一辆。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2024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67.14万元,共7个项目,覆盖率100%。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认真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应的制度,在依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项目支出。年初制定与部门职能职责相符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且绩效指标明确。自评结果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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