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101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是临沧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制定全市地方性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县区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临沧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城市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重点,深入打好污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方面。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强化工业排放、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监管。2024年中心城区(临翔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4%,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碧水保卫战方面。强化水质监测、分析、预警、通报,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等固定污染源管理。全市22个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率为100%,辖区内无劣V类水体及县城(城市)黑臭水体。净土保卫战方面。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全面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深化尾矿库分级分类监管,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重金属减排等污染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积极作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依规,提速增效”,深入现场,靠前服务,加强环评编制单位培训,制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台账,实施重大项目环评清单化管理;严格执行“一次告知、并联审批、限时办理”,最大限度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制定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流程。
三是提升能力,认真抓好执法监测工作。把生态环境大练兵活动与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相结合,重点开展砖瓦行业、水泥行业、小水电清理、畜禽养殖、建筑工地、矿山堆场、加油站、机动车排放检验等行业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坚持“执法+帮扶+普法”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等要求,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各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监测,全面掌握总体辐射环境水平,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干部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自然生态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科。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应急中心纳入本级核算。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为基层预算单位,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应急中心(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都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2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9人,其中: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其中: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财政拨款开支经费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原因:根据《临沧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公务用车编制的批复》(临公车管〔2023〕30号),8县(区)原环境保护局名下的公务用车编制10辆调整至市生态环境局管理使用。2023年11月,购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给镇康分局使用,2024年11月,购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中1辆给临翔分局使用,1辆给耿马分局使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44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4.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28.01万元,下降39.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7.95万元,下降39.11%;其他收入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项目实施完毕,2024年项目资金减少,如局机关临沧市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省级专项资金108万元、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省级资金200万元、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220万元、临沧市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146万元、临沧市突发水污染实践环境应急“空间换时间”调查项目省级专项资金207万元、临沧市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资金20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44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00万元,占总支出的43.81%;项目支出811.99万元,占总支出的56.1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8.01万元,下降39.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91万元,增加5.13%;项目支出减少958.92万元,下降54.15%。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办公运转的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项目实施完毕,2024年项目资金减少,如局机关临沧市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省级专项资金108万元、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省级资金200万元、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220万元、临沧市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146万元、临沧市突发水污染实践环境应急“空间换时间”调查项目省级专项资金207万元、临沧市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资金20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3.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0%。人均基本支出19.1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1.99万元。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43.44万元,其中2110107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29.73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项目;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13.71万元,主要用于返还中央2021年临沧关闭搬迁土壤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专项资金。
21103污染防治188.54万元,其中2110301大气19.7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机动车排气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维护项目资金;2110302水体168.84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
21111污染减排480.01万元,其中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480.0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27.95万元,下降39.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3%。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2月新增退休1人、调出2人;上级资金项目实施完毕,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资金减少,如局机关临沧市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省级专项资金108万元、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省级资金200万元、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220万元、临沧市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146万元、临沧市突发水污染实践环境应急“空间换时间”调查项目省级专项资金207万元、临沧市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资金2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5%,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7.0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1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49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退休1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8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46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2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24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0%。主要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434.65万元,2110107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29.73万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13.71万元,2110301大气19.7万元,2110302水体168.84万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480.02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到省级、中央项目资金,该项资金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4.住房保障(类)支出4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42.4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2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54.93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323.1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50万元,增加32.59%。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度购置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40.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68万元,增加68.73%。增加原因是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较2023年增加1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12.5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79%,完成年初预算的96.3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73万元,下降5.51%。减少原因是2024年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减少,使用车辆频率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4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4%,完成年初预算的36.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5万元,下降62.82%。减少原因是2024年上级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47万元,支出决算为5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51万元,增加32.62%。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4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增加16.68万元,同比增加68.73%,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较2023年增加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2万元,决算为1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0.73万元,同比下降5.51%,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减少,使用车辆频率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比上年同期减少2.45万元,同比下降62.82%,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上级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购置车辆2辆。2024年6月,根据《临沧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公务用车报废处置的批复》(临公车管〔2024〕46号)文件,对临翔分局、耿马分局进行了车辆报废处理。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追加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的通知》(临财资环发〔2024〕70号)购置2辆公务用车交由临翔分局、耿马分局各一辆使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测、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5.56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71万元,增加8.86%,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办公运转的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资产总额2954.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3万元,固定资产2832.2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3.6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6.39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情况;无处置车辆情况;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9.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6万元;无出租房屋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4.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4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4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