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301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统一行使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好水环境整治。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临翔区澜沧江景临桥国控断面水质达Ⅰ类、南汀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水质达Ⅱ类;省控断面水质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达Ⅱ类,南汀河大文断面水质达Ⅲ类。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2024年度临翔区完成上级下达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9.5%,较去年同期96.7%上升2.8个百分点。
(三)突出声环境治理。(1)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等污染防控,形成合力,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2)加强工业企业噪声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噪声污染防控整治,有效改善周边区域噪声环境质量;(3)强化噪声监测,完成102个点位的区域声环境监测、7个点位的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32个点位的交通噪声监测,为掌握区域环境噪声情况和指导噪声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全区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利用率100%。
(五)努力补齐执法监测短板,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业务培训,通过不断学习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和设备,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通过现场执法检查、案件分析审查等工作的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二是通过近三年努力,完成监测业务用房改造,争取省、市、区支持配备了监测设备,实现监测业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2024年1月31日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8月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目前,我局可开展包括水、声、气三大类合计62个项目监测,基本能够满足监测任务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2个不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临沧市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2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我单位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2024 年末人员编制数 31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10 人,机关和事业工人 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 27人。其中:公务员 9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7 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10 人,机关和事业工人 1 人;经费自理人员 0 人。
2024 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 0 人;经费自理人员 0 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0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90万元,占总收入的90.02%;其他收入60.6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9.54万元,下降33.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0.47万元,下降27.79%;其他收入减少89.07万元,下降59.49%。主要原因是:1.2024年单位人员变动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9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57万元,占总支出的76.62%;项目支出163.39万元,占总支出的23.38%;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2.51万元,下降32.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62万元,增长5.23%;项目支出减少359.13万元,下降68.73%。主要原因是:一是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少;二是临翔区拨入的政府性购买人员的工资和保险2023年属于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2024年属于人员类、运作类管理,故将2024年这部分资金调整在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5.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9%。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4年人均工资水平为17.65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经费。
2.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及三办工作经费等。
3.水体90.29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4、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经费等。
5、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24%。与上年相比减少万210.47元,下降27.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2%。减少的原因是1.2024年单位人员变动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1%,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5.1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3.93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完成年初预算的95.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7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42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88.93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2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5.53万元。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2.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04万元,下降44.93%。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2)本年度无购置车辆费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4万元,下降44。93%。减少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支出决算较上年2.04万元,下降44.93%。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2.04万元,同比下降44.93%,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同期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2.40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87万元,下降5.46%,主要原因是2024年各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调研减少,差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资产总额294.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11万元,固定资产153.32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7.22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9.3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时支付,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减少0.28万元,下降4.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无形资产折旧。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