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001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统一行使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深化改革,积极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围绕一个目标,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生态环境工作之基。目前,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材料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二是突出两项重点,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作为生态环境工作之首。三是聚焦三大攻坚战,把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作为生态环境工作之重。年内,县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平台有效监测359天,轻度污染4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四是紧扣四个要点,把抓实法治宣传、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和经济服务作为生态环境工作之本。本年完成县城功能区噪声7个、区域噪声118个、交通噪声21个点位的监测任务,功能区噪声达标率达95%以上。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有2个下属单位,分别是: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但都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2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我单位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6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8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95万元,占总收入的91.92%;其他收入22.77万元,占总收入的8.08%。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4.46万元,下降44.34%。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调整艰苦边远补贴并补发,且2024年调整了保险基数,故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已完工,本年度对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的投入较上年减少,故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5万元,下降3.88%;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度调整了艰苦边远补贴并补发,且2024年调整了保险基数,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减少214.01万元,下降90.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已完工,本年度对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的投入较上年减少,故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1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4万元,占总支出的74.09%;项目支出82.88万元,占总支出的25.91%;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9.52万元,下降43.8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调整艰苦边远补贴并补发,且2024年调整了保险基数,故2024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已完工,本年度对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的投入较上年减少,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24万元,下降6.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调整艰苦边远补贴并补发,且2024年调整了保险基数故2024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32.28万元,下降73.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已完工,本年度对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的投入较上年减少,故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9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合计减少17.24万元,下降6.7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调整艰苦边远补贴并补发,且2024年调整了保险基数,故2024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6%。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9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88万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目经费0.8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经费17.7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目经费5.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4.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目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5.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目经费18.1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
6.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项目经费32.8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97%。与上年相比减少10.45万元,下降3.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1%。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度调整了艰苦边远补贴并补发,且2024年调整了保险基数,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6%,完成年初预算的98.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8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6.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4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保险基数,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预算减少。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保险基数,故卫生健康(类)支出较预算减少。
3.节能环保(类)支出20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和污染减排,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69.41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2.77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下达上级项目资金、项目按实施进度付款。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完成年初预算的93.3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支出较预算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万元,决算为5.17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63.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4万元,下降27.29%。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万元,决算为4.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6万元,下降30.0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70%,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4.4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简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故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万元,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4万元,下降27.29%。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精简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也较上一年减少,因此,“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万元,决算为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1.76万元,同比下降30.03%,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维修费用较上年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比上年同期减少0.18万元,同比下降14.40%,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精简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生态环境执法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指导工作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产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本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2.70万元,无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93万元,下降13.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标准,精简办公费用,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资产总额945.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01万元,固定资产894.65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0.0001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照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故流动资产较上年减少;固定资产增加423.2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4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已完工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本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情况、无处置车辆情况、无报废报损资产情况、无出租房屋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6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总体目标,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