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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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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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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9-23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12 字体:【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 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统一行使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作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7个标志性战役,着力解决一批“硬骨头”“老大难”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主要目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考核要求,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2.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对接,在上级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方案制定后,及时制定符合临翔实际的配套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同时理清整合部门的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执法事项,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等事项落地见效。

  3.着力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在年末完成环境监测站及相应仪器设备的建设和采购工作。加强对监测、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环境预警和应急能力,夯实环境综合监管执法基础。

  4.持之以恒抓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学习教育、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等成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全局上下风清气正、爱岗敬业、廉洁奉献干事环境,打造了一支懂业务、会管理、敢担当的生态环境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临沧市临翔区环境监察大队、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实有3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13人(含工勤人员1人)。参公编制10人,实有8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含工勤人员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在职人员编制与上年一致,其中:参公管理事业人员退休1人;事业人员调入1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退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2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72万元,占总收入的88.04%;其他收入182.1万元,占总收入的11.96%。与上年对比2020年决算总收入比上年增加457.2万元,上升42.9%,主要原因分析:211节能环保支出拨款1411.36万元比上年增加455.41万元,上升47.6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41.58万元比上年减少2.37万元,下降5.39%,210卫生健康支出拨款38.69万元比上年增加3.74万元,上升10.7%,221住房保障支出拨款31.19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上升4.7%,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93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84万元,占总支出的55.51%;项目支出417.44万元,占总支出的44.49%;主要用于全面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了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与上年对比,2020年决算总支出比上年减少164.47万元,下降17.53%。主要原因分析:21103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5万元,上升2.81%,主要原因分析: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41.58万元比上年减少2.37万元,下降5.39%,210卫生健康支出拨款38.69万元比上年增加3.74万元,上升10.7%,221住房保障支出拨款31.19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上升4.7%,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0%,211节能环保支出拨款409.38万元比上年增加11.47万元,上升2.8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9.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增加。

  2020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人均基本支出为16.81万元/人,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56万元/人,人均日常公用经费为1.25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7.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72万元,下降29.98%,主要原因分析: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增减少。主要用于全面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05%。与上年对比减少269.54万元,下降25.7%,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各项环境监测监察监管执法工作,主要原因分析:21103水污染防治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4.45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况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比上年同期减少2.37万元,下降5.39%。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5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比上年同期增加3.74万元,上升10.7%。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8.7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8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66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比上年同期减少267.86万元,下降28.63%。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09.38万元;21103污染防治支出238.5万元;21111污染减排支出19.88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3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比上年同期增加1.4万元,上升4.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42.86%。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4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24万元,下降73.85%。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4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购置车辆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3万元,下降22.79%,主要原因分析:劳务费支出1.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82万元,下降83.8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40.54 

967.04 

64.85 

43.23 



21.62 



8.6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资产总额1040.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7.0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51.2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86.3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4.85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4.81万元,累计摊销6.1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8.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7.81万元,上升81.68%。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76.04万元,上升96.95%。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增加561.5万元,上升100%;非流动资产减少8.22万元,下降10.76%(主要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后,固定资产净值减少7.81万元,下降10.75%,无形资产净值减少0.41万元,下降0.0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68万元,下降93.8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7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个项目绩效自评金额819.88万元,共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819.88万元,支出258.38万元,支出率31.51%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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