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选购临沧市南汀河流域综合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及项目可研编制服务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6-04-22 18:3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228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以及《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现就公开选购临沧市南汀河流域综合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及项目可研编制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资质(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监测资质(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具备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可研编制等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名。

二、服务范围

以临沧市南汀河流域为重点,兼顾其他涉及县城或集镇等人口集中区域的重点流域,通过开展排查、监测、溯源,确定需整治的问题排口,进一步确定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范围。

三、服务内容

(一)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的通知》(环办科财〔2025〕17号)附件2《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中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类项目入库申报要求,围绕服务范围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同时进行排口水质采样监测和污染源溯源分析,形成临沧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问题清单。

(二)根据《临沧市南汀河流域保护与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中子项目可研及初设等编制需要,提供及复核入河排污口有关信息。协助各分局完成拟申报整治项目问题排口在国家和省级有关平台信息录入。

(三)完成《临沧市南汀河流域保护与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若干子项目可研编制工作。

(四)其他未尽服务事项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四、服务期限

2026年5月20日前形成临沧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问题清单;6月20前完成《临沧市南汀河流域保护与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若干子项目可研编制(具体根据项目申报需求适时调整)。

五、服务经费预算

50.00万元及以内,超出视为无效。

六、报名要求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二)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两者之一证明材料:

1.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提供自报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具备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包括:综合实力情况,办公场所、技术力量、技术人员学历和职称、所获荣誉(若有)等情况。

(八)报价表。

(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作实施方案;2.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3.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4.类似项目业绩;5.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

(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响应回复时,应出具正式文档,加盖公章,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至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十二)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十三)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七、报名相关事项

(一)凡有意参与的服务机构,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4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报名地点:临沧市生态环境局1号楼四楼水生态环境科,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883-2165008,邮件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

(三)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将组建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附件)进行评审,对报名机构进行比选,根据比选结果,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中选单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内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质疑。

附件   

临沧市重点流域保护与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机构评分表

评分人:            时间:            服务机构名称:

评 审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分值

评审

得分

一、符合性审查

符合公告中一、资格要求,供应商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规定的,该响应文件按无效报名处理。

是/否


二、总得分计算公式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1+F2+F3

其中:F1、F2、F3分别为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3项评审内容的汇总得分。报价部分F1:10分;技术部分评审F2:75分;商务部分评审F3:15分

100分


1.报价部分F1(满分10分)

报价评分(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

即:F1=[C/(B1,B2,…,Bn)]×10

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有效报价。

10分


2.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80分)

实施方案评审(35分)

评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详细的横向比较评审:

第一个档次(26-35分):实施方案思路详细清晰、内容具体全面、合理,且针对性强的;

第二个档次(11-25分):实施方案思路基本合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

第三个档次(1-10分):实施方案不合理、内容粗略,缺乏针对性;

无实施方案描述的该项得0分。

35分


2.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80分)

人员配备评审(10分)

(1)项目负责人配置(3分)

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得3分;

未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得0分。

(2)项目其他人员配置(7分)

第一档次(7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完整、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管理团队人员分工明确,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人;经验丰富,专业技术实力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

第二档次(5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管理团队人员分工合理,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4人;经验一般,专业技术实力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

第三档次(3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内容空洞缺陷、可行性差、针对性差,管理团队人员分工不合理,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3人;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

未针对本项目提出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的该项得0分。

10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25分)

第一个档次(13-25分):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编制详细具体、内容完整,有相对应的详细具体的质量保障措施,且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

第二个档次(6-12分):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和相对应的质量保障措施内容一般,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第三个档次(1-5分):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不具体不完整,质量保障措施简单无针对性和可行性,难以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无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描述的该项得0分。

25分



2.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80分)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评审(10分)

第一个档次(7-10分):工作计划内容全面,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

第二个档次(4-6分):工作计划内容较全面,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有违约责任承诺的;

第三个档次(1-3分):工作计划内容基本全面,计划编制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

无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描述的该项得0分。

10分


3.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10分)

类似项目业绩评审(10分)

供应商每担任过1项生态环境保护或入河治理排污口排查或类似项目监测业绩的得5分,满分10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有关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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